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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博湖县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共博湖县第十次党代会作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1-11-03信息来源:巴州纪委监委浏览次数:0

                                                               推进博湖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提供坚强保障

                                                                     ——中共博湖县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共博湖县第十次党代会作的报告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博湖县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五年来的工作回顾

    博湖县第九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是我县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全州、全区、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五年,也是反分裂斗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的五年,更是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党心民心不断凝聚的五年。五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正确指引下,在自治州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巩固发展维护反分裂斗争纪律重要阶段性成果和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维护博湖县社会大局稳定提供坚强保障。

    (一)系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两个维护”更加坚定自觉

    强化理论武装。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读总书记的书、读总书记读的书”“学转促”专项活动,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持常委会领学、会议传达学、干部集中学的方式,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形成了学理论、深调研、察实情、解难题、促工作的良好氛围。

    聚焦政治监督。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新发展理念、打赢“三大攻坚战”等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大棚房”和违建别墅问题专项清查整治,排查问题线索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统筹开展冒名顶替上大学、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查处违纪违法案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持续推进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和林草系统净化政治生态专项整治,查处违纪违法案2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

    践行总目标。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积极开展值班备勤、应急演练、社会面防控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立案22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7人,推动总目标全面落实。聚焦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539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严密排查管辖区域内安全生产隐患,发现整改类问题189个。

    (二)聚焦职责定位,着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和重要岗位,督促全县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和关键岗位梳理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督促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等制度,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主动约谈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岗位人员。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回复组织人事等部门党风廉政意见9274人次。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检查抽查、列席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抓实近距离、常态化监督。

    形成监督合力,织密日常监督网络统筹纪检监察室、派驻(派出)机构和巡察机构监督力量,形成优势互补、共同推进的监督合力。完成信访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实行“室组联动”日常监督机制。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列席会议、约谈提醒等开展监督。构建工作协作区,协同推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内部审理提质增效。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加强与巡察、组织、信访、审计、司法等部门协作配合,推动“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党内监督和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谈话函询方式233人次,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37份。强化对基层“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制定基层“小微权力”清单92项,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

    精准分类施治,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提高准确把握执纪标准和运用政策能力,抓早抓小、关口前移,2016年以来,运用“四种形态”处置1494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911人次,第二种形态475人次,第三种形态85人次,第四种形态23人次,分别占比61.0%、31.8%、5.7%、1.5%。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积极改进问责理念、思路和方式方法,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容错纠错机制,有效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推动担当作为。

    (三)聚焦推进“三不”,标本兼治治理效能明显提升

    保持高压态势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减存量、遏增量,紧盯“三类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2016年以来,受理信访举报312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539件,立案审查调查94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70人,移送检察机关7人。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职能作用,落实协调、互通、协作等日常沟通联系机制,形成反腐工作合力。严把立案、程序、证据、定性量纪、处分执行五道关口,推动案件质量稳步提升。严肃办案纪律,规范谈话场所设施建设,强化办案、疫情防控安全监管,实现了“零感染”“零事故”。

    做实后半篇文章,扎牢不能腐的笼子严格执行“一案三报告”“四书两建议”制度,督促指导全县党委(党组)开展以案促改。通过典型案例剖析、警示教育大会,推动以案促改常态化。针对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中发现的系统性、制度性问题,分析漏洞和问题根源,发出以案促改建议书15份,督促案发单位建章立制、举一反三、堵塞漏洞,查办案件治本功能进一步发挥。

    强化纪律教育,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持续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和“5·20”廉政文化宣传周活动。组织各级党组织上廉政专题党课400余次,参与“掌上”党规党纪测试7000余人次,廉政专题学习600余场(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450余场(次)。推进廉政文化进景区,组织新任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考试。以刘刚、王荣奎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典型,拍摄警示教育片《悔》。紧扣工作成效举措,讲好博湖正风反腐故事,营造全面从严治党浓厚氛围,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

    (四)聚焦作风建设,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自治区党委“3+1”重点工作落实中的作风问题,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整治政策执行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推动基层减负44条措施贯彻落实,全县发文、会议逐年下降。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69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4人。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社会风气持续上扬。

    深入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紧盯“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开展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超标使用办公用房专项治理,以整治“天价烟”“定制酒”、和田玉为抓手,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采取明察暗访、电话抽查、调取资料等监督方式,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性质恶劣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1人。针对反复发生的共性问题,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

    (五)聚焦专项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聚焦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始终坚守“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督促职能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对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整治在扶贫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围绕脱贫攻坚政策落实、项目资金使用、责任落实和干部作风开展监督检查、专项“回头看”,推动扶贫领域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2016年以来,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3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6人。坚持一手促脱贫、一手防返贫,让脱贫攻坚成效获得群众广泛认可。

    坚决整治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制定《博湖县纪委监委深化整治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实施方案》,聚焦“19+1”项重点整治任务开展专项监督,紧盯群众痛点难点堵点,坚持分领域分行业深入排查,召开民生领域专项整治推进会,督促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行监督职能,严查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腐打伞”工作,主动加强与政法机关协作配合,加大监督检查、线索排查和问题查处力度。2016年以来,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3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5人。深挖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做到“一案三查”,斩断行政部门单位灰色利益链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六)聚焦政治巡察,推动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

    坚守巡察职责定位。始终把握“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切实履行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对全县96个党组织综合运用常规巡、专项巡、“上下联动”巡等方式合理安排批次进行巡察,与各族干部群众谈话了解掌握情况,走访群众1000余户,发现问题2423个,移交被巡察单位问题线索207件,震慑作用持续彰显。

    推动巡视巡察整改见效。采取提级反馈方式,对巡察发现的村(社区)问题,提级向乡(镇)领导班子集体反馈,并将反馈意见分送县委和县政府分管领导、主管部门。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交“绿色通道”,重要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县纪委监委快速查处,第一时间释放巡察震慑效应。对自治区党委巡视组专项检查反馈问题,制定措施推进整改。联合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开展巡视巡察整改“回头看”,推动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见底清零”。

    (七)聚焦深化改革,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稳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和内设机构改革。优化整合内设机构,进一步明确纪委监委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主要职责,监督执纪问责一线工作人员达到机关总人数的82.6%。建立纪检监察协作区,提高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履职能力。配备纪检监察干部100名(其中乡镇23名、派驻53名、机关24名)。严格执行“两为主一报告”工作机制,向自治州纪委监委请示报告工作20次,向县委请示报告工作88次。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外出报批报备、班子配备、查办案件等具体规定,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扎实有序推进监察体制改革。2018年1月完成博湖县监察委员会组建挂牌、人员转隶任务。深化乡镇监察体制改革,向全县7个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加强对下级纪委、派驻(派出)机构的领导指导,每季度召开系统工作例会,听取下级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解决有关问题,落实对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人选提名和考察,完善健全系统内考核管理制度,强化对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办公室的领导和指导,推动“三为主一报告”和“1+4+5+6”制度落实,规范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办公室)工作,建成标准谈话室,选配96名村(社区)监察信息员,推动监察监督向基层延伸。

    深入推进派驻(派出)机构改革。积极做好向县委各部门和政府各职能部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设立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和1个派出纪工委,实现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派出)监督全覆盖。制定《博湖县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公文办理制度》等10项制度,明确派驻机构职责定位,规范监督工作常态化开展。

    (八)聚焦自身建设,着力锻造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监察队伍

    突出政治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集体学习制度。推进机关党建标准化建设,成立县纪委监委党总支。制定“对标对表、知责明责、担当作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党费日+”报告、党校到支部等常态化制度,扎实开展“党旗映天山”主题党日活动,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加强规范建设。进一步细化线索处置、分析排查、文书办理等措施,强化办案流程管理,规范工作程序。厘清职责职权,及时调整班子成员和干部分工,完善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抓实制度执行。加强阵地建设,积极协调新办公场所,完成楼内外装修改造、建设职工食堂、谈话场所和纪检监察涉密网络分级保护测评基础建设,接入全区纪检监察视频会商系统,提升信息化工作水平。

    注重干部历练加大系统内、外干部使用交流力度,通过公务员招考补充干部17名,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统筹推进文稿练兵、案例练兵、实战练兵,累计开展线上线下培训25场、练兵竞赛13场,开展“一周一考”222场,参考4200余人次。扎实开展“访惠聚”驻村工作,全员参与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工作,经常性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使干部在基层一线得到锻炼和成长。

    坚持严管厚爱突出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怀,推荐提拔任用纪检监察干部24人、晋升职级27人,调整选配3名干部担任班子成员、机关部(室)主任。积极选树先进典型,时任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王永善同志被自治区纪委监委授予“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荣誉称号。持续做好干部的思想教育和人文关怀,营造团结严肃活泼的工作环境。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刀刃向内,对7名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同志们,博湖县第九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面对重大考验,迎难而上、奋勇前行,促稳定、战疫情、助脱贫、正风纪、保发展,各项工作坚定稳妥、扎实有效,向着高质量发展迈出了一大步。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县纪委监委先后荣获“自治区级精神文明单位”“自治州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博湖县‘访惠聚’驻村工作优秀组织单位”等荣誉称号,激励和鞭策我们再接再厉、砥砺前行。成绩来之不易,得益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航掌舵,得益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自治州纪委监委的坚强领导和县委的重视推动,是全县各级党组织主动担当、敢于作为的结果,是各族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坚定支持的结果,是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无私奉献、忘我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中共博湖县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所有关心支持博湖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向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各族干部群众,向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存量还未清零,增量仍有发生,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协助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够,政治监督的内涵范围、方法途径还需深化;二是同级监督、“一把手”监督、重点岗位监督还有很多工作要做,监督合力有待提升,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还不完善,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效果不够明显;三是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发挥不够,干部队伍自身能力素质与高质量纪检监察工作要求还有差距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博湖县第九次党代会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以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正风肃纪反腐,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和要求,推进博湖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总结过去五年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动实践,有五点认识和体会:

    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每一点进步,都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取得的。我们要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必须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当前反腐败斗争虽然已经取得压倒性态势,但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坚持“严”的主基调,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重点领域,以驰而不息、久久为功的韧劲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党内监督和其他监督贯通协同。

    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必须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更加自觉地继承和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紧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始终在党委领导下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纪律保障。

    必须坚持高质量发展的总要求。必须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围绕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认真履行好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必须坚持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适应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要求,巩固拓展全员培训成果,着力提升党性修养、纪法意识、业务能力。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问题,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忠诚干净担当、可亲可敬可信的纪检监察队伍。

    二、今后五年的工作计划

    今后五年,是博湖县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开启全面建设现代化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夯实长治久安根基、紧贴民生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最为关键的五年。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围绕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持续巩固发展维护反分裂斗争纪律重要阶段性成果和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提供坚强保障。

    (一)在学习新思想上下功夫,坚定坚决践行“两个维护”

    一以贯之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从政治上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持续推进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聚焦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聚焦博湖县“十四五”规划纲要落实,紧盯维护社会稳定、常态化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强化监督检查,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始终把严肃政治纪律特别是反分裂斗争纪律摆在首位,精准发现和处置违反反分裂斗争纪律问题。严明换届纪律,对违反换届纪律的人和事从严从快查处,确保换届风清气正,真正把好干部辨识出来、使用起来。

    (二)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上下功夫,稳中求进、一体推进“三不”

    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保持“惩”的力度,坚定不移减存量、遏增量,特别是对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止的严肃查处,持续释放越往后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严肃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受贿行贿一起查。抓好审查调查安全,坚决守住安全底线。按规定开展案件形式审核,全面提升案件质量。科学把握“惩、治、防”辩证统一关系,提升“治”的成效,扎实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等反馈机制。抓牢“改”的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协助党委抓好全面从严治党,积极提请研究解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的问题。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落实关爱干部机制和干部容错纠错、澄清正名等制度,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三)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健全纠治“四风”长效机制

    发扬钉钉子精神,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密切关注新动向,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决不让“四风”反弹回潮。严查漠视群众利益、解决群众困难诉求不及时、对待群众态度恶劣、为民办事慵懒散拖,落实县委重点工作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加强督促督办、直查快办,对失职失责从严问责。推动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严肃纠治政策执行中层层加码等突出问题。继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真善美、抑制假恶丑,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培育良好家风,发挥村规民约作用,营造向善向上的氛围,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四)树牢人民至上的思想,让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

    持续纠治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让群众在反腐败“拍蝇”中增强获得感。强化对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的监督,保障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就在身边,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重点关注养老社保、乡村振兴、环境保护等领域,对相关职能部门持续开展专项整治,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健全完善基层监督体系,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实行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和划片交叉监督,切实规范“小微权力”运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五)深入开展政治巡察,推进巡察工作提质增效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总结九届县委巡察全覆盖经验,建立健全管用、有效的制度机制,督促各级巡视巡察整改落实到位。科学谋划新一届县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立足常规巡察,综合运用专项巡察、“回头看”巡察、“上下联动”巡察等方式开展监督,推动巡察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融合、提质增效。深化巡察成果运用,把巡察工作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和日常监督责任,推动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动态管理巡察组长库、人才库,建立健全巡察干部激励约束机制,探索建立新提拔干部、优秀年轻干部到巡察岗位锻炼等制度。

    (六)抓实抓细监督职责,推动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

    积极探索“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各类监督贯通融合的有效路径。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紧扣贯彻落实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加强政治生态建设情况的监督,抓好政治生态分析成果运用,用好信息化监督平台,加强监督信息整合分析。创新监督方式路径,拓宽监督举报渠道,不断延伸监督触角,构建全覆盖、无死角的高效监督体系。

    (七)推动改革持续深化,促进三项改革成果转化为工作效能

    严格落实“两为主一报告”“三为主一报告”工作机制,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强化线索管理、立案审查调查、处分处置工作报告制度的落实,规范和指导派驻机构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健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制度机制,推动纪检监察协作区有效运行,发挥派驻(派出)机构合力作用。深入推进派驻(派出)机构改革。加强与执法、司法机关协作配合,推动健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机制。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自上而下、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八)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着力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加强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从自己做起、严起,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突出政治教育,推进机关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巩固拓展全员培训练兵成果,着力提升政治素质、纪法意识、业务能力。多渠道补充干部,进一步解决“空编缺员”问题。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持续整治“灯下黑”,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问题,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政治素质高、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可亲可敬可信的纪检监察队伍。

    同志们,县委第十次党代会为博湖县未来五年发展描绘出宏伟蓝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让我们在自治州纪委监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始终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不断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汲取前进的力量,奋发有为、开拓进取,以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为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在博湖落地生根,实现博湖县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