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博湖县委巡察机构召开问题线索及意见建议移交部署会

    发布日期:2021-05-17信息来源:未知浏览次数:0

    强化巡察整改落实  做实“后半篇文章”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和全国巡视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县委肖牛书记在听取第十二轮巡察工作“五人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精神,5月17日,博湖县委巡察机构召开问题线索及意见建议移交部署会,面对面集中移交九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巡察机构与其他职能部门的高效联动,压紧压实问题线索处置和意见建议办理责任,确保线索处置到位、巡察成果有效运用。博湖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杨疆燕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巡察是政治巡察,巡察整改不落实,就是“四个意识”不强,就是对党不忠诚。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召开移交部署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一是建立制度使其常态化长效化。召开巡察问题线索及意见建议移交部署会,就是通过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使其成为巡察工作流程中一项规定动作,进而加大对移交问题线索的处置力度,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巡察成果运用。二是体现巡察工作的严肃性。巡视巡察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工作。巡视工作条例多次修改,旨在规范各个环节,确保巡视巡察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化。问题线索移交是巡察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必须规范化开展,才能更好地体现严肃性。三是推进巡察成果有效运用。通过移交会,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使大家在认识上更加清晰,思想上更加重视,行动上更加坚决,不折不扣抓落实,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推动巡察成果运用落深落细落实。

    会议强调,县纪委监委要把督促巡察整改纳入日常监督,做到无缝对接、协同作战;要把监督巡察整改与问题线索处置、政治生态研判等结合起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巡察监督威慑力,促进形成巡察监督和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的整体合力。组织部门要把巡察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巡察移交有关党的建设方面的问题,要统筹督促抓好整改,对反映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及时纠正。被巡察单位上级党组织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坚决落实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各个问题涉及的相关单位、相关层级、相关岗位,该谁整改的就由谁整改,该谁负责的就由谁负责,都要落实整改责任,坚决把问题整改到位,改彻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