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博湖县委召开第十二轮巡察工作“五人小组”会议

    发布日期:2021-05-16信息来源:未知浏览次数:0

    2021年5月16日,博湖县委召开巡察工作“五人小组”会议,听取九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工作综合情况汇报。县委书记肖牛主持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巴岱,县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赵军,县委副书记张晶,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杨疆燕参加会议,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有关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县委第十二轮巡察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巡视工作思想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跟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担负“两个维护”政治责任,围绕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州党委、县委重点工作,紧盯被巡察单位职能责任和使命特点,深化落实“三个聚焦”监督要求,坚持从政治上找偏差、查不足、强监督,发现问题精准,有力发挥了巡察政治监督、政治导向作用,巡察利剑震慑作用进一步彰显。

    会议要求,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巡视工作思想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巡察成果运用。要坚决向党中央和自治区、自治州党委看齐,强化整改责任、整改督查、成果运用。要把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结合起来,加强综合分析,透过问题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建立起强大的免疫系统,使巡察工作管长远、管长效。二要压实整改责任,推动问题整改到位。要及时向被巡察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原汁原味反馈,把整改的要求讲清楚,把发现的问题讲具体。压实被巡察党组织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坚决防止避重就轻、推诿扯皮、敷衍应付。三要加强日常监督,提升巡察整改实效。完善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机制,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将巡视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重要内容、重要职责,把巡察发现的问题与中央第六巡视组巡视自治区、自治区党委第十巡视组巡视博湖县反馈的问题和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结合起来,坚持标本兼治、常态长效,更好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

    会议强调,一要严肃追责问责,切实增强震慑效果。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该追责问责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县纪委监委要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查快办,实现巡察监督与执纪审查有效衔接、“无缝对接”,真正起到亮红灯、敲警钟、常震慑的作用。二要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通过推动解决群众关切的“小问题”,赢得民心向背的“大政治”。三要总结提炼经验,高起点谋划新一届巡察工作。2021年是九届县委巡察工作收官之年,要系统总结九届县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好的经验、做法,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总结运用巡视巡察理论、实践、制度创新成果,在更高站位、更高起点统筹谋划新一届巡察工作五年规划,深入推进巡察上下联动与其他监督贯通,更好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和联系纽带功能。

    会上,传达学习了赵乐际和杨晓渡同志在全国巡视工作会议暨十九届中央第七轮巡视动员部署会上讲话精神,听取了县委第十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