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啃食的是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为进一步深化整治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纠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震慑作用,严明纪律规矩,现将6起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博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干部(塔温觉肯乡哈尔恩格村“访惠聚”工作队队员)古丽沙汗·达吾提借用群众钱款长期不还等问题。2018年1月至2019年5月,古丽沙汗·达吾提在驻村工作期间,多次通过借钱长期不还、代管包联农户银行卡私自取款等方式,获得群众钱款1.2万元用于个人开支。另,其在2017年3月下沉入住时,不仅不缴纳伙食费,还要求农户为其提供丰盛饭菜、洗衣、洗车,其行为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2020年8月,古丽沙汗·达吾提受到政务降级处分(由专业技术岗十一级降至专业技术岗十三级)。
2.塔温觉肯乡敖瓦特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委员图尔贡·托合提工作不实不细问题。2017年7月,图尔贡·托合提在上报该村2016年申报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航椒8号种植面积时,未认真核实该村实际种植亩数,将3农户种植面积错报9亩,导致多发放补贴0.45万元。2020年8月,图尔贡·托合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追回。
3.博斯腾湖乡库代力克村原党支部副书记王兴军违规套取安居富民房补贴。2015年,王兴军担任库代力克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以他人名义建设安居富民房并套取补贴共计11.4万元;另,王兴军在为其妹妹王琳、王新星申请安居富民补贴时,明知二人为同一户籍,仍申请两户补贴资金,违规领取补贴2.85万元。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8月,王兴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4.本布图镇新布呼村村委会原副主任玉素甫·玉山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2年12月至2016年6月,玉素甫·玉山任新布呼村村委会副主任期间,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其未仔细认证符合领取待遇人员、及时上报死亡人员名单,导致该村18人死亡后仍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共计4.02万元。2020年8月,玉素甫·玉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追回。
5.本布图镇再格森诺尔村原党支部书记董立爱谋取私利问题。2002年8月,董立爱在担任本布图镇再格森诺尔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其本人位于该村二组的房屋以6万元价格卖给村民薛某某。2003年3月,董立爱自审自批,以其妻子张某某的名义再次向村委会申请宅基地一处。2020年6月,董立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按程序依法收回其违规申请的宅基地。
6.查干诺尔乡乌腾郭楞村村委会主任那木吉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6年8月至2019年10月,那木吉任乌腾郭楞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认证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该村14名已死亡和判刑人员仍在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共计1.04万元。2020年6月,那木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追回。
上述6起案件,有的利用群众的信任,借用群众钱款长期不还;有的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国家补贴资金;有的工作审核把关不严,违规发放养老保险金,这些问题涉及群众生产生活方方面面,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在事关群众利益问题面前,要从维护党、国家和人民利益出发,履职尽责、干净担当。
民心时最大的政治,全县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的政治要求,紧盯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岗位,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压实、延伸。各职能部门紧扣整治重点任务,拿出过硬措施,紧盯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下大力气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腐败问题,敷衍塞责、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各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近距离的监督优势,以及村级纪检委员“前哨兵”、村级监察信息员“情报员”的作用,构建起对人、财、物、事全过程、无死角的监督体系,及时发现和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督促党中央各项惠民政策落地生效,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中共博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