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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湖县:以督促控 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发布日期:2022-10-04信息来源:博湖好地方浏览次数:0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3.31”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3.31”重要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刘鹤副总理要求的“十五条硬措施、硬要求”,博湖县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组持续督促相关单位加强苇区、苇场、林地火灾联防联控工作。

    一是督促规范苇区、苇场、林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压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使苇区苇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督促县应急局及时分析研判博斯腾湖苇区苇场防火和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苇区苇场防火和安全工作,发布《禁火令》,有效防范和遏制全县火灾事故,切实加强苇区、苇场、林地及野外火源管控。

    二是督促推广实施苇区、苇场、林地扫码制。凡是进入博湖县苇区苇场必须扫二维码(防火码),进一步加强博湖县苇区苇场出入人员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进入苇区、苇场、林地人员携带火种进入,杜绝非苇区、苇场、林地工作人员随意进入。

    三是督促强化防火工作宣传力度。博湖县在各乡镇村和重点部位、重点路段设置了防火宣传警示牌,组织开展苇区、苇场、林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组织全县苇场负责人和安全员参加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防火灭火能力。

    四是督促制定完善苇区苇场安全生产检查清单。对苇场设立的条件、苇场安全管理措施等列出清单,在芦苇生产经营的重点时段,重要节点组织林草、消防、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对本辖区苇区、苇场、林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常态化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常态化防范火灾事故,规范苇区、苇场、林地安全生产管理。(兰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