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有效提高巡察问题底稿的“含金量”和“精细度”,让巡察指出的问题更“硬气”。近日,博湖县委巡察组在县委巡察办统筹安排下,采取底稿轮审方式,在组办联审巡察报告前,先由巡察组组长审核面上问题底稿材料,并提出修改意见,组办联合对底稿再进行审核,不断做实巡察问题底稿。
“为避免巡察中发现问题指向不明、定性不准、要素不齐全、求证不规范等问题,组办联审底稿前,我们逐一对照巡察报告底稿材料进行逐字逐句审核,坚持一问题一底稿,逐人、逐事、逐项做好问题底稿的印证工作,做到问题与底稿事事有对应,件件都可查,确保发现的所有问题经得起质疑。”有关县委巡察组组长表示。
联审会上,巡察办、巡察组全体人员紧扣“三个聚焦”巡察监督重点,在充分沟通交流的基础上,群策群力、集思广益。一是逐一研判巡察报告所列问题,深研问题表述是否准确、定性是否严谨、归类是否合理、事例是否典型,确保做到问题定性准、事例支撑足,报告与“问题底稿”一致无误;二是认真校对文句表述。严格校对字体、标点、文字篇幅、遣词造句、问题排序、逻辑结构等方面,力求巡察报告结构合理,语言表达客观、准确。三是反复斟酌意见建议。反复讨论围绕突出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发现问题与意见建议首尾呼应、相辅相成。
目前,十届县委第二轮巡察组办联审共审核底稿70余份,经过组办联审,拟提出修改建议28条。各巡察组按照联审会议提出的要求对巡察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及时整理归档问题底稿,查漏补缺、细化核实。
“巡察报告体现的是巡察组工作质量的重要参考,是巡察过程和成果的证明,如果问题底稿不实、不充分,反馈的问题就经不起推敲,最终导致巡察公信力降低。”县委巡察办负责人在组办联审巡察报告会议上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