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村级党组织是党肌体的“神经末梢”,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最后一公里”。为扎实做好十届博湖县委首轮村级巡察工作,博湖县委各巡察组在认真总结上一届村级巡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运用“一线二联三结合”的巡察工作法,确保村级巡察取得明显质效。
突出“一条主线”。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重点巡察什么、纠正什么”,坚持把群众路线贯穿巡察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巡察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在村级巡察过程中,博湖县委各巡察组始终把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作为巡察重点,紧紧围绕村级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战略落实情况,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农村“三资”管理、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等方面开展巡察,抓住主要矛盾,直击问题和重点,推动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落到实处。
善于“借力借势”。一是下借上势。博湖县委借助州党委“巡乡带村”强劲东风,强化上下联动,乡与村同步开展巡察。博湖县委巡察办主动与自治州党委第七巡察组对接,用好“四个一”,做到同步进驻、同步动员、同看账目、同步进展。二是上借下力。巡察期间,为保证精准发现问题,切实提升巡察成效,各巡察组对调阅资料、个别谈话、下沉了解中发现的初步问题与州巡察组相互交流、深入沟通,做到信息互通、问题共享,形成巡察工作合力,同向发力,形成强大监督合力。
注重“三个结合”。一是宣传与信访相结合。村级巡察必须以群众参与为前提,巡察组进驻后及时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广泛邀请村民代表、群众代表等参会。同时通过博湖县电视台、“清风博湖”微信公众号、张贴巡察公告、网格员入户宣传等方式提高巡察工作的宣传力度,为巡察营造浓厚氛围,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同时,通过设置联系电话、群众信箱,并安排专人负责信访举报和接待,引导群众积极向巡察组反映村干部腐败和不正之风等问题,借群众慧眼发现问题。截止目前设立群众联系信箱14个,张贴巡察公告14张,发放调查问卷107份,与144名各族干部群众进行了个别谈话。二是谈话与走访相结合。在谈话前筛选“焦点”、找出“线头”,形成谈话提纲。在谈话对象的选择上,做到村“两委”班子成员、“访惠聚”驻村工作队队员、驻村管寺管委会成员必谈,谈话时引导谈话对象反映真实情况和问题。个别谈话结束后,进行梳理研判,对需要进一步核实的问题,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以拉家常方式面对面问实情、访民意,从谈话中捕捉问题、印证结论。三是查阅资料与核实相结合。调阅资料,是巡察工作的必要手段,也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大量的问题都能从中发现。但有时候“眼见不一定为实”,这就需要查访结合,通过核查,切实把问题找准找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