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巡察日志高质高效推进巡察工作

    发布日期:2022-03-16信息来源:博湖县纪委监委浏览次数:0

    十届博湖县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县委巡察办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巡察组工作开展情况,在巡察工作中实行巡察干部工作日志制度,以“一事一记,一日一记”形式,加强对巡察组的监督管理,规范巡察工作程序,提高巡察工作效率。

    完善巡察工作制度机制。为使巡察工作按照既定计划稳步推进,有效的制度是推动巡察各环节工作有序开展的保证,县委巡察办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制度建设,组织巡察办(组)全体干部召开座谈会,积极探索研究。为使巡察组内抽调的巡察干部尽早进入角色开展巡察工作,实行巡察组干部个人工作日报和巡察组组务会工作日志制度。通过巡察日志的推广使用,压实巡察干部的责任,激发巡察干部工作活力,促进了巡察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全程量化监督巡察工作。按照巡察工作日志制度,巡察办要求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和巡察干部必须如实记好巡察工作日志,巡察工作中干什么写什么,发现什么写什么,实事求是,言简意赅,重点突出,避免重复繁琐。巡察组组务会工作日志由联络员进行记载,组务会形成决定,不得应付差事,弄虚作假。组务会工作日志要重点记录巡察干部发现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核实的相关事项及下一步工作方向,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研判的过程,巡察组组长每天及时查看巡察日志记录情况。巡察工作个人工作日志“一天一记、一事一登”,如实记载每天每项工作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对象、方法、过程、发现的问题线索、事例、数据、进展情况及工作体会等内容,对周期长的工作有节点记录,不能出现概念模糊的记录,不能简单记录为开动员会、发调查问卷、谈话、走访调研、正常工作等。

          促进巡察工作提质增效。巡察组严明巡察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凡涉及工作机密和被巡察单位要求保密的事宜,不得写入工作日志,也不得将巡察工作日志带离办公室,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每轮巡察工作结束后,县委巡察办及时将巡察日志笔记本收回,抽查记录情况,作为对巡察干部考核的依据之一。十届县委第二轮巡察开展以来3个巡察组共召开组务会8余次,会议内容包括组内人员分工、进驻前与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见面沟通会、发现问题汇总,适宜写入日志的工作方法和发现的问题等均写入了巡察工作日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