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0日,博湖县委2021年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召开,专题审议新修改制定的11项巡察工作制度和博湖县开展巡视巡察整改督查评估暨基层组织建设专项巡查工作方案,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候选人,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疆燕主持,县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赵军,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王鸿津同志《在省区市新任职巡视办主任集体谈话会上的讲话提纲》《在学习<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专题培训班暨巡视指导督导总结会议上的讲话提纲》和罗礼平同志《加强上下联动 构建战略格局 推动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辅导提纲以及田湘利同志在2021年全区巡视巡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时还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巡视办下发的《地县党委巡察工作六大责任主体职责清单》(征求意见稿)。
会议主要就新修改制定的《博湖县委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评估办法(试行)》《博湖县委巡察机构巡察报告问题底稿编制和管理办法》等11项制度进行审议,其中巡察准备阶段3项制度,巡察了解阶段3项制度,巡察反馈、移交、整改阶段各1项制度,巡察队伍建设方面2项制度,新修改制定的多项巡察制度为启动新一届县委巡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奠定了基础,为新一轮巡察工作提档升级定出了标准、提供了“尺子”。同时,为加强巡察成果运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会议对《关于开展巡视巡察整改督查评估暨基层组织建设专项巡查工作方案》进行了审议,旨在通过巡察整改督查评估,压实整改责任,达到以整改促发展、促改革目的。
会议指出,县委巡察办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巡视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觉对标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紧紧围绕自治区、自治州党委“3+1”重点工作部署,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从巡察机构自身建设抓起,主动谋划县委巡察工作,着力在巡察“后半篇文章”发力,切实发挥监督执行保障、促进完善发展作用。通过巡察,一批突出问题得到解决,一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受到严肃处理,基层党员干部切身感受到了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广大农牧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会议要求,坚守政治定位,深化政治监督,全面释放巡察红利。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准确理解政治巡察内涵。巡察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做到“三个心中有数”,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对巡察的定位、方针、重点、方法等心中有数,对被巡察党组织的职责使命、地位作用等心中有数。二是主动担当作为,切实抓好队伍素质提升。要从政治的高度抓好队伍建设,将政治建设、人才引领、能力提升、从严管理贯穿队伍建设全过程。要切实加强巡察机构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引领巡察干部在“两个维护”上作表率,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上,勇于负责,敢于斗争。三是狠抓督促整改,确保巡视巡察整改见效。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相关部署,从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高度督促落实巡视巡察问题整改,以全过程、常态化、长效化的监督、治理,推动问题一个个解决、制度一项项完善,放大巡察整改效应,以整改促发展、促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