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自治区、自治州纪委监委全员培训工作部署,根据自治州纪委监委《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全州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竟赛练兵活动的通知》要求,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教育,进一步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需要,根据自治区纪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结合我县纪检监察队伍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学习内容
(一)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开展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理论教育培训,加强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反腐倡廉建设理论的学习培训,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理论政策水平、准确把握形势、主动服务大局的素质和能力。
(二)党性修养职业道德。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规范的教育,重点培训《党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不断强化政治观念、大局观念、责任观念、群众观念和自律观念,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讲党性、重品行、守纪律、作表率的素质和能力。
(三)法律法规纪律规范。加强对国家基本法律、党内基础性法规、反腐倡廉重要法规制度的教育培训,重点培训《宪法》《刑法》《公务员法》《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法规,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全面掌握、正确运用法律法规的素质和能力。
(四)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开展纪检监察基本理论、业务知识、工作流程、业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重点培训《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办案流程、证据获取、财务查账、谈话突破、案卷文书等。根据不同类别纪检监察岗位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与本职岗位相关的学科知识、专业技能和制度规范培训,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精通业务技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素质和能力。
(五)综合知识技能技巧。强化有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信息技术等方面知识技能的教育培训,注重开展心理素质、处置突发事件等方面的培训,大力培养熟悉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党的建设多方面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适应时代发展和多岗位需要、不断开拓进取的素质和能力。
二、学习范围
全体纪检监察干部
三、方式方法
“日学”,即每名同志每天抽出1小时以上时间用于自学,坚持记录学习笔记,每年个人“日学”笔记不少于2万字;每周三晚(20:00-21:30)夜学(各乡镇根据单位集中学习时间自行组织),重点对十八张光盘内容及近期业务难点、疑点进行探讨交流、学习纪检监察业务;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重点围绕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学习,准确把握形势,主动服务大局。
“周考”,即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后采取书面测试的形式,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情况进行考核,考试结果纳入各乡镇、县直纪委纪检组定性定量考核,根据测试情况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弱什么强什么”的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集中培训补齐学习短板;
“月讲”,即每月抽出1-2天开展集中培训,班子成员、机关部室负责人、业务骨干,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负责人轮流上讲台,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题目”、“难点题目”,为全体干部“补课充电”。
“季赛”,每季度组织一轮知识竞赛,推动纪检监察干部主动学、深入学。
“年评”按学习笔记分值的20%、“周考”平均分值的80%计算汇总,“年评”结果作为干部评优评先和职级晋升、提拔使用的主要依据之一。
四、学习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将学习教育落到实处。从严要求,把纪法知识的学习作为重中之重,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做到理论知识和纪法学习常抓不懈、抓出成效,防止一阵风、走过场,着力提升业务水平和执纪理念,切实促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树立补短意识,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用积极的态度和主动的精神正视矛盾、解决问题。聚精会神,沉下身去,强化补短意识,加快知识更新。不断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知识面,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适应反腐倡廉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三)加强自我监督,强化自我约束。强化责任意识,学会自我加压、自我监督,充分认识纪检监察工作的价值所在,切实增强提升能力素质、做好本职工作的使命感和光荣感。树立任何时候都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的理念,发挥表率作用,以主人翁的精神自觉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形象,成为党员干部带头学习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