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届博湖县委第十二轮巡察整改情况公开

    发布日期:2026-03-13信息来源:博湖县委巡察办浏览次数:0

    根据博湖县委统一安排部署,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5月19日,博湖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对县委办公室机要保密局联合党支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党支部、县机关事务中心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对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县委巡察组分别于6月18至20日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2025年12月以来,被巡察党组织陆续报送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公布如下。

    1.县委办公室机要保密局联合党支部:聚焦中心大局,主动担当作为,持续提升服务保障效能

    规范管理强基础,档案工作提质效。一是聚焦数字化建设,提升档案信息化水平。按照“‘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档案数字化率达到80%,每年数字化率增速不小于20%”的要求,申请档案数字化专项经费,完成档案数字化扫描5034卷17753件,目前馆藏档案数字化率达到83%。二是健全制度规范,强化开放利用管理。修订完善《博湖县档案馆档案开放审核工作制度》《博湖县档案馆档案利用工作制度》等制度,规范档案开放审核、利用。对3个单位183卷1269件档案进行开放鉴定与审核,开放3个全宗文书档案797件,并在博湖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开。三是丰富馆藏资源,夯实教育阵地功能。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馆藏资料进行全面梳理,及时更新第十届党代会内容、县域节会赛事、旅游活动图片展等资料,进一步丰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馆藏内容。

    技能锤炼固根基,严把审核提质效。一是提升办文办会能力。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委办公厅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等有关工作法规条例,进一步提高能力水平,截至目前开展业务学习交流13场次。二是严格落实审核把关。针对公文起草、审核、制发各个环节,严格落实“起草人自查、校对人初核、分管领导终审”三级签字责任制度,逐条逐句严格校对,避免格式不规范等问题发生。三是严守会议保障流程。会前检查画面和声音效果,确保视频会议保障规范。定期开展设备、线路巡检,及时摸排消除问题隐患,已开展设备保养和故障排查7次、线路巡查检测7次,参加岗位技能培训2次,为视频会议高质量召开提供有力保障。

    县委办公室机要保密局联合党支部公布了联系方式,接受干部群众监督整改落实,反馈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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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紧盯短板促整改,强化担当提质效,全面夯实履职服务保障根基

    立足职能职责,服务全县发展。一是强化调研服务前瞻性。围绕县域经济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调研点位库,收集筹备县域农田水利、全域旅游等领域调研点位35个。聚焦县委、政府决策部署,开展乡村振兴、产业升级、民生保障等年度重点工作调研,形成调研报告13篇。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力度。成立博湖县行政复议工作小组,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法律依据,打破部门壁垒,整合资源共享,形成工作合力。联合县纪委监委、司法局等部门开展法治督察、政治监督4次,加强法治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督导。三是强化数字化发展服务。党组会研究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数字化工作5次,开展政务服务培训3次,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34项事项全程网办,网办率达98%,掌上办覆盖率达86.3%。联合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等单位,在政务服务大厅及银湖社区安装水气暖自助服务终端机2台,惠及群众2100余户5200余人。

    提升以文辅政,强化信息服务。一是强化文稿起草审核力度。严格落实三级审核流程,着重审核“站位高度、对策实操性、内容创新性”内容,巡察反馈以来,审核各类文稿42篇,退回修改11篇,文稿质量显著提升。二是深化议案建议办理梳理。组织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等29个单位召开“议案建议办理”专题培训会,现场对各单位拟提交议案建议进行现场指导把关。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15件、政协委员提案47件,答复率100%。三是提升政务信息报送成效。建立“部门联动+基层直报+调研挖掘”信息收集体系,开展政务信息“传学述训”和专项培训,提高政务信息写作能力和水平,巡察反馈以来全县政务信息报送217条,国务院采用8条、自治区采用40条、自治州采用71条,自治州排名上升1位次。

    聚焦问题整改,规范政务公开。一是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各部门信息公开职责,建立“起草-审核-发布-归档”闭环流程,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要求。二是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组织专人对县政府网站进行核查,发现并整改问题1个。对2021-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情况通过限期补报方式督促整改。三是强化新型媒体管控。针对“博湖警务”微博、“博湖检察”微信公众号更新滞后问题,立即提醒责任单位负责人,督促其限期整改。巡察反馈以来,对全县政务新媒体18个账号开展全面督促检查18次,发现并整改更新滞后问题33个。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公布了联系方式,接受干部群众监督整改落实,反馈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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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党支部:抓实日常管理,深化整治监督,赋能治理水平提升

    聚焦挂牌整治,强化监督实效。一是规范挂牌管理。结合乡镇履职事项清单工作,对各乡镇挂牌情况开展全面复查和“回头看”。针对巡察发现的4个乡镇违规挂牌问题,通过现场督办、限期整改等方式,已全部清理到位。二是强化日常监督。将挂牌情况纳入日常监督重点,明确除“三定”规定内设机构、功能性用房标识牌及中央有明确要求外,其余牌子一律不予悬挂。截至目前,清理不规范挂牌12个,更新部门指引图和干部公示栏6个。三是健全问责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博湖县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置制度(试行)》,从线索管理、调查核实、处理问责等方面予以规范,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规范日常管理,提升治理效能。一是健全制度体系。制定《博湖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制度》,明确日常登记管理、证书到期换领、变更登记、公章收缴、动态监管等全流程工作规范。二是规范公章收缴。针对撤销、合并或名称变更的事业单位,对照登记信息逐一核实公章上缴情况,通过上门沟通、书面告知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按规定时限上缴公章,目前已完成18枚印章的收缴工作,每枚印章均出具《公章收缴证明》,由双方签字确认后归入对应单位档案。三是深化自查整改。对全县事业单位登记信息开展全面自查,主动发现法定代表人未及时变更、地址登记与实际不符等各类变更事项问题32个,针对每个问题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及专人跟踪,实现问题闭环管理。对不按规定时间进行变更的单位,发放《证书到期提醒函》12份。

    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党支部公布了联系方式,接受干部群众监督整改落实,反馈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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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县机关事务中心党组:统筹办公用房调配,强化信息系统支撑,全面提升机关事务管理质效

    优化统筹协调,提升用房效益。一是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博湖县机关事务中心办公用房动态调整管理机制,严格按照程序推进办公用房调整工作。先后完成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等4个单位腾退调整,及时受理并推进县医保局增加办公用房、县红十字会申请调换办公地点等申请,切实提升办公用房统筹保障水平。二是加快权属登记工作。加强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住建局、县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完成4栋办公楼不动产登记,8栋办公楼权属登记,28栋办公楼备案。三是盘活闲置办公用房。对58间闲置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梳理,经党组会议研究,将其中25间对外公开出租,累计取得收益6.33万元。6月15日委托巴州睿晟价格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6栋闲置办公用房进行统一评估,为后续闲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拍卖做好前期准备。

    聚焦规范运行,强化信息赋能。一是强化智能终端运维管理。9月24日至25日,联合县纪委监委党风室开展公务用车材料及智能终端缴费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截至目前,24家单位133辆公务用车已完成续费,对未按要求续费的单位已逐一提醒督促,确保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规范运行。二是定期调取车辆运行数据。每月通过智能终端按比例调取车辆运行数据,抽查车辆在线情况,核查行驶轨迹、使用时长等信息,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用车行为。截至目前,已通过智能终端对全县公务车辆运行情况开展抽查4次,未发现违规用车问题。三是规范车辆基础信息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车辆信息管理,已在车辆管理基础信息数据系统完成7辆公务用车注销。督促各乡镇、各单位补充完善车辆型号、发动机号等基础信息,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县机关事务中心党组公布了联系方式,接受干部群众监督整改落实,反馈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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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强化土地资源监管,全面提升土地管理质效

    推进耕地占补平衡,夯实耕地保护责任。严格按照程序,逐级向州自然资源局、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提交申请,申请将博湖县耕地储备库中7.182亩非耕地调出,现该事项已获自然资源部审核通过并完成调出。对博湖县耕地储备库53个土地开发项目进行了再次核查,未发现占用耕地情况。安排人员开展巡查9次,严防耕地占补平衡问题再度发生。

    精准处置土地资源,保障土地合理利用。一是盘活剩余土地。已按程序将巴州种畜场富民安居和公租房建设项目剩余土地进行出让,目前新疆兴牧源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已实施康都华府10号楼建设项目。二是清查闲置资源。已收回巴州中博能源有限公司两宗闲置土地,并积极与县发改、商工等部门对接,待有投资意向企业投资项目时,即可按规划条件供地。三是完善监管制度。修改完善《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制度》,组织相关人员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开工、建设、竣工全流程监管,杜绝土地闲置浪费现象发生。

    压实动态巡查责任,补齐土地监管短板。实行“巡查日志+问题台账”双记录制度,对正在实施的违法行为,立即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对拒不整改的,及时启动联合执法程序,联动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处置,目前开展动态巡查126次。修改完善《博湖县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工作方案》,片区负责人督促片区成员积极实施片区内动态巡查工作,并在巡查中面对面向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发现和制止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目前,巡查发现违法行为4起,立案查处2起,涉嫌犯罪移交县公安局2起。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公布了联系方式,接受干部群众监督整改落实,反馈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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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夯实执法基础,严控项目执行,抓实政策落实,全面提升林草工作规范化水平

    强化执法本领,提升办案质效。修订完善《博湖县林业和草原局错案倒查问责机制》《博湖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制度》《博湖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制度》,以制度刚性约束规范执法全流程。自巡察以来,开展内部案卷评查1次,发现问题2个,均已立查立改。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重新梳理案件事实,精准匹配法规条款,由原办案人员核实情况后补充签字确认手续,按照行政处罚相关规定制发新文书。同时对2022年至2024年33个案卷和2025年7起案件进行核查,发现问题3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抓实自查整改,强化管护责任。已完成2021年以来村庄绿化美化项目行政村的全面自查与问题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共查摆问题17条,于9月12日向州林业和草原局正式提交变更作业设计方案的申请报告,待审核批复。向查干诺尔乡、才坎诺尔乡、塔温觉肯乡、本布图镇等13个乡(镇)、村下达限期整改及管护告知书15份,明确整改时限。拟将村庄绿化项目纳入2026年度林长制考核指标,对未达标的乡镇报请县人民政府追责。

    压实各方责任,夯实工作根基。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组织技术人员加大宣传力度,明确3229.86亩退耕还林补植补造时限及管护职责,督促退耕户提前做好土地平整及冬灌等管护工作。实地入户发放退耕还林整改告知书4份,并现场讲解管护责任要求。二是厘清责任边界。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制定《博湖县退耕还林项目整改方案》并发文,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及工作任务、完成时限。三是开展全面排查。组织人员对退耕还林地块进行全面摸底,核查拟调整异地恢复地块1295.23亩,并征求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关于拟变更地块的意见,积极与乡(镇)、村对接完成退耕还林合同签订及退耕还林变更公示、村委会“四议两公开”工作,现已编制完成退耕还林变更作业设计。

    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公布了联系方式,接受干部群众监督整改落实,反馈意见建议。

    联系电话:0996-662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