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关于2起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5-29信息来源:博湖县纪委监委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震慑,深入推进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纠信号,推动各级党组织以作风攻坚促乡村振兴,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博湖县才坎诺尔乡原副乡长陈新君对项目监管不力,出现拖欠贫困户分红和未按合同退还扶贫牛的问题。2019年4月至2022年8月,时任才坎诺尔乡副乡长的陈新君分管扶贫工作以来,工作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监管不力,对该乡实施的多个到户和集体养殖项目,未采取有效监管措施,导致不同程度出现拖欠贫困户分红和未按合同退还扶贫牛的问题。2022年12月26日,陈新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博湖县才坎诺尔乡才坎诺尔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姚行安对项目监管不力、坐收坐支村集体收入的问题。2019年1月,时任才坎诺尔乡才坎诺尔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姚行安实施蘑菇种植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管不力,致使项目受损;2019年12月,姚行安坐收坐支村集体收入6.02万元。2022年12月31日,姚行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深刻认识保障乡村振兴对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中央治疆方略、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重大意义。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紧盯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坚决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等突出问题,以严深细实的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严明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保障乡村振兴领域决策部署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