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巡 察 公 告

    发布日期:2023-03-07信息来源:博湖县纪委监委浏览次数:0

    根据博湖县委统一安排部署,自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3月3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财政局、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恒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正通供排水有限公司开展常规巡察。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监督重点

    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三个聚焦”要求,紧扣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恒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县正通供排水有限公司职能责任,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职责使命等情况;查找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了解党员干部担当尽责、廉洁用权、为民服务等情况,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了解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恒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县正通供排水有限公司党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等情况。充分发挥巡察政治监督作用,督促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恒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县正通供排水有限公司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信访受理范围

    根据中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博湖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恒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县正通供排水有限公司领导班子及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反映,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三、巡察组驻地及联系方式

    县委第一巡察组驻地:县财政局三楼办公室;

    联系群众电话:15109965126,0996-6623901(巡察组受理电话时间:10:00至22:00);

    网络联系群众电子邮箱:BHXWDYXCZ2020@163.com;

    联系群众信箱:分别设在县财政局大门口,博湖镇、本布图镇、塔温觉肯乡、才坎诺尔乡、查干诺尔乡、博斯腾湖乡、乌兰再格森乡人民政府大门口共8处。受理信访日期截止截止2023年3月31日。

    县委第二巡察组驻地:博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303办公室;

    联系群众电话:13345458895,0996-6625884;(巡察组受理电话时间:10:00至22:00);

    网络联系群众电子邮箱:BHXWDEXCZ2023@163.com;

    联系群众信箱:分别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口、幸福小区正门入口旁、阳光小区正门入口旁、俊博商场入口处、本布图镇、塔温觉肯乡人民政府大门口,共6处。受理信访日期截止2023年3月31日。

    县委第三巡察组驻地:县恒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1办公室(博湖镇政府综合楼一楼西);

    联系群众电话:13199726999,0996-6625884(巡察组受理电话时间:10:00至22:00);

    网络联系群众电子邮箱:BHXWDEXCZ2023@163.com;

    联系群众信箱:分别设在县恒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博湖镇政府综合楼)、县财政局大门口,本布图镇、塔温觉肯乡、查干诺尔乡、才坎诺尔乡、博斯腾湖乡、乌兰再格森乡人民政府大门口,共8处。受理信访日期截止2023年3月31日。

    县委第四巡察组驻地:县正通供排水有限公司会议室;

    联系群众电话:13899006501、0996-6929363(巡察组受理电话时间:10:00至22:00);

    网络联系群众电子邮箱:BHXWDSXCZ2023@163.com

    联系群众信箱:分别设在县正通供排水有限公司、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县正通供排水有限公司售水服务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大门口,博湖镇、乌兰再格森乡人民政府大门口,共6处。受理信访日期截止2023年3月31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并对博湖县委巡察组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