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16日,十届博湖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七次会议,县委书记
李华主持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杨疆燕,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王伟平以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保密局和县委巡察办(组)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安排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工作报告关于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听取了十届县委第四轮各巡察组巡察工作情况汇报,选人用人、意识形态、保密三个专项检查工作汇报,才坎诺尔乡党委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评估情况汇报;审议了十届博湖县委第五轮巡察工作方案、博湖县委2023年巡察工作会议暨十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培训会方案,并对下一阶段巡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战略部署,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始终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坚决扛起巡察工作政治责任,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决同违反党章、破坏党纪,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行为作斗争,着力发现和推动查处“七个有之”问题,确保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会议要求,要压实各方责任,确保巡察整改质效。要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督促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好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督促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巡察整改工作,并将落实情况纳入述责述廉和年度民主生活会内容。要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派员参加巡察反馈会议,列席指导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落实“三方联审”工作机制,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工作方案、整改进展情况报告进行会商审核,指出差距不足、提出改进要求。组织、宣传、保密部门要督促做好被巡察党组织对选人用人、意识形态、保密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县委巡察办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组织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常态化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整改情况。
会议强调,要锚定靶向发力,推进巡察成果运用扩大化。纪检监察机关要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巡察移交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组织部门要依规处置巡察移交的领导班子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关职能部门对巡察机构移交的建议,要结合职责牵头或协助有关部门加强调查研究,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推动解决共性问题。巡察机构强化跟踪督促巡察整改情况,了解每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问题线索处置、移交建议办理等情况,加强汇总分析,推动形成巡察整改监督闭环。要落实好巡察整改评估机制,对评估发现的突出问题,督促被巡察党组织限期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会议要求,要继续坚持严的基调,高质量推进巡察制度化规范化。要统筹做好十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反馈、通报、移交、整改和成果运用等工作,精心筹备实施好第五轮巡察工作,积极稳妥做好巡察方案制作、人员选配、集中培训、巡前通报等各项工作。要统筹谋划好县委2023年巡察工作,加强上下联动、深化贯通融合,增强巡察监督穿透力和震慑力。要不断探索创新,与时俱进优化完善巡察工作方式方法,将经过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固化形成长效机制,深入查找制约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矛盾、突出问题,精准发力、靶向施策,进一步提升巡察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