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博湖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至5月,十届博湖县委第二轮巡察对县委老干部局、县委党校(县科学技术协会)、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才坎诺尔乡才坎诺尔村、莫盖图村、拉罕诺尔村、哈尔尼敦村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和交叉巡察。县委巡察组分别于2022年5月25日、6月14日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2022年8月以来,被巡察党组织陆续报送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根据巡察公开有关要求,现将被巡察部门(单位)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公布如下。
1.县委党校县科协联合党支部:加强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抓好干部党的理论政策培训
加大教育教学研究力度。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及全国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会议精神,每季度安排一次专题学习,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做到学前有计划、学时有笔记、学后有心得。二是将教育教学、理论课题研究等议题纳入校委会讨论研究主要内容,定期在工作例会上研究讨论年度教育教学和科研资政相关议题,专门针对教科研工作、校级课题进展情况进行专题研究,每期主体班、发展对象培训班等干部培训开班前,召开校委会研究班主任配设和课程设置、学员管理等内容,确保校委会能够聚焦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三是制定《博湖县委党校校委会研究议事规则和议事清单》,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加强校委的集体领导,提高班子能力和决策水平。
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实施。一是召开校委会认真学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研究关于项目建设中地质勘界、地质勘察、项目设计、项目招投标、项目施工、项目监理等工作,规范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手续办理,按期保质保量竣工验收。2022年6月22日宿舍楼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已办理完成。二是完善县委党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章流程实施项目建设,对项目管理人加强管理与培训教育,确保项目建设符合法律规定。三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明确固定资产管理分管领导、管理员、财会人员和使用人的职责权限,严格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管理固定资产。
抓好主体班学员档案管理。一是通过理论学习、工作例会,认真学习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将学员在校期间的主要表现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干部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二是安排人员对2019年以来的教学档案进行自查,对主体班学员档案信息中的考勤情况、培训成绩、培训班鉴定、党校审批意见等内容进行审核,通过询问带班班主任、同班学员及查阅当年佐证性材料,结合学员在校表现,补齐学员缺项内容。三是严格落实教学档案管理和审核把关程序,明确培训班教学档案需经班主任初审,交教务处、分管领导复审,确认无缺项后,方可存至档案室。
2.县委老干局党支部:加强离退休干部管理,不断提升服务管理质量
引导退休干部发挥正能量。一是持续巩固深化“增添正能量·共筑中国梦”活动,广泛动员老同志积极参与《中国老年》杂志、《老年康乐报》开办的有奖征文活动,组织退休干部参加“退休干部七一座谈会”、迎新春茶话会等,为退休干部提供建言献策、参政议政平台。二是深入推进“银发人才库”建设。建立完善我县“银发人才库”,分类细化打造专业队伍,积极创造条件、搭建平台,全县退休干部纳入“银发人才库”;积极引导老干部积极参加疫情防控、科普宣传、基层治理、调解矛盾纠纷等志愿服务。三是积极引导老干部发挥作用。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调整充实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机构,引导更多有专长的老同志加入“五老”队伍,组织“五老”人员开展民族团结宣讲、爱国主义宣讲、老少同游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关心下一代各类活动10余次。四是探索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覆盖形式。借鉴在离退休干部居住地、活动学习场所、志愿服务队、老年社团组织中建立基层党组织或临时党组织做法,2022年5月成立了老干部活动中心西海红歌舞蹈队、芦花乒乓球队2个临时党支部,拓展了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形式,开展了全域旅游、疫情防控、保护母亲湖等志愿服务活动10余次。
加大老干部党支部建设指导力度。一是突出抓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创建工作。将我县5个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对照《自治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的要求,逐步完成创建达标任务。二是建立在职干部包联指导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制度。全局3名干部分别包联全县5个支部,不定期到包联单位对离退休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工作26项指标进行指导,逐项查找问题和薄弱点,督促各项党支部工作在标准化规范化的轨道上运行。三是着力抓好党组织书记和骨干的培训。举办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及业务骨干培训班,深入解读《自治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选派1名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参加自治州教育示范培训班,今后将按照学习培训计划,逐步让更多的老同志接受正规化的培训和教育,努力打造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及时解决老干部正常诉求。一是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做好日常退休干部、群众困难诉求收集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方案,实行销号制。二是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博湖县委老干局协调解决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关系转接方案》,积极与博湖镇对接发函,由博湖镇各社区按照“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离退休党员干部,可根据本人意愿,将其组织关系转入居住社区党组织,居住地党组织不得拒绝接收”要求,根据离退休干部的意愿接收纳入居住社区党组织。三是申请老干部活动中心修缮经费17万元,全面改善硬件设施,已对办公场所走廊立柱、扶手造型、琉璃瓦、窗口造型、外墙、挑檐等进行翻新,着力为离退休干部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学习娱乐活动场所。
3.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党支部:以妇女、儿童健康为宗旨,提高医疗卫生健康水平
谋划研究妇幼保健计生事业。一是紧紧围绕新疆工作总目标,加强内部精准化管理,完善《博湖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2年发展计划》,各科室对拟开展的诊疗科目,经支委会、院委会讨论后,制定重点科室发展计划,提高班子成员对医院发展的责任意识。二是强化患者满意度调查,每季度利用“问卷星”对门诊、住院患者及本院职工进行满意度调查,全方位了解患者在就诊过程中医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根据满意度调查结果,调整发展计划、绩效考核方案。
指导乡镇基层妇幼工作。一是加强妇幼业务督导。制定《博湖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分片包乡下村工作实施方案》,对所辖五乡两镇进行分片包联,每个乡镇由1名负责人带领3-5名专业技术人员每月进行督导检查1次,并根据各乡镇开展工作实际情况,适时增加下乡督导频次,督促乡镇妇幼专干做好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及时研究分析各乡镇存在的问题,努力提升基层妇幼保健服务水平。二是增强儿童保健工作力量。为充分发挥医共体作用,已申请县人民医院眼科主任黄某多点执业,适时将带领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干部职工开展眼保健等业务。并采取下乡入户、托儿机构儿童入园体检等方式向家长宣传培养儿童良好饮食习惯、营养教育等知识,保障儿童身体健康。
增强主动服务患者意识。一是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对于急、危、重患者,坚持以患者利益和医疗安全为重,不得以任何借口互相推诿拒收患者。二是加强责任心教育。组织全体医务人员学习医疗事故典型案例,并进行分析研讨和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医务人员责任心,确保医疗安全,防范差错事故发生。三是强化理论武装。每月定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注重培养良好的医德医风和道德素养,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4.才坎诺尔村党支部: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升服务群众能力
有效发挥扶贫项目效益。一是制定《才坎诺尔村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严格履行监管责任,每季度对扶贫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二是对农贸市场和特色林果业项目进行梳理清查,建立项目监管台账,根据农贸市场实际情况,与尚泰劳务派遣劳务公司重新签订了租赁合同,对特色林果业创业就业基地种植软枣猕猴桃项目,责任主体履行合同约定,确保扶贫项目效益有效发挥。三是结合才坎诺尔村发展实际,申报价值350万元的农机服务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在就业岗位、基础设施维护方面产生效益。
加强村集体资产管理。一是通过集中学习、工作例会定期组织村“两委”干部认真学习财务管理相关制度,邀请乡财政所专业人员对村级干部进行财务知识培训。二是健全完善《才坎诺尔村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财务人员管理制度》和村级“三资”管理制度等,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检查,确保财务人员严格按规定审核支出凭证,做到账实、账款相符。三是对特色林果业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和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建立项目监督管理台账和村集体资产资源收益使用情况台账,每季度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三资”管理规范、完整。四是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村务监督委员会对项目立项到实施阶段实行全过程监督,坚决落实好财务管理相关制度。
提高服务群众能力水平。一是采取入户宣讲、村组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微信网格群转发等多种途径宣传党的各项惠民补贴政策,进一步提升群众知晓率。二是通过社会治理平台、走访入户等形式,及时录入并上报困难诉求、安全隐患、矛盾纠纷,并建立台账,利用每周二、五研判会议,解决群众困难诉求。三是通过“一三五”走访入户,深入一线倾听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耐心细致做群众工作,建立“一对一”帮带台账,借助“访惠聚”工作队力量,多想办法措施,逐步提升解决问题能力。
5.莫盖图村党支部:聚焦上级党委工作要求,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成效
持续用力整治人居环境。一是调整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确保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常态化、持续化开展。二是利用家庭会议、群众说事日、乡村大喇叭、微信、入户走访、周一升国旗等方式宣传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升群众开展环境整治、建设美丽庭院的意识。三是组织各支力量每周五开展一次集中整治,营造环境整治常态化氛围。对周边防洪堤坝、沟渠、居民点户间道路旁多处堆放生活垃圾、废旧残膜进行清理;对居民点户间道路旁放置的24处垃圾箱位置进行调整。
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一是组织村“四位一体”干部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升干部思想认识。完善消防柜物资储备,乡村联动储备应急洒水车2辆,确保安全隐患防范措施到位。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有关要求,以宣传为先导,全面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制定针对性较强的安全生产宣传计划,以入户走访、周一升国旗、核酸检测等为契机,开展春季防火、夏季防汛、秋季防农业生产事故、冬季防煤气中毒等有针对性的宣传,营造安全生产为人人,人人安全谋发展氛围,更加有效提升安全生产宣传效果。三是以农牧民夜校、安全生产月为契机,邀请专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律法规知识讲座。邀请乡分管领导在苇场开展安全知识宣讲3次,村委会升国旗宣讲2次,组织村干部培训1次,邀请交警给农牧民开展讲座1次,群众安全意识逐步提升。
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一是组织村“两委”干部认真学习“四议两公开”制度,掌握“四议两公开”程序及工作方法,充分认识推行“四议两公开”制度是提升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重要举措,使党员干部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四议两公开”工作。二是规范工作程序,凡是村组重大事项和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均严格按照支委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程序实施,会前充分准备,会后由支委班子审核后进行公示。三是每季度开展一次自查,对重大事项及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事项进行一次“回头看”,通过不断的自查、纠正、改进,确保“四议两公开”程序规范、严肃。
6.哈尔尼敦村党支部: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各项要求,提升履职尽责能力水平
加大环境污染防治力度。一是利用周一升国旗、农牧民夜校、联户说事日、微信网格群等,加强环境保护知识、政策、残膜回收补贴政策等宣传,增强群众环境保护意识。二是将保护环境的责任纳入村规民约,制定相应的惩戒措施约束群众,定期对辖区田间地头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三是发挥党员先锋队、村组队长、联户长、护林员作用,对污染环境行为及时制止并报村委会,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对污染严重造成影响的,由村委会联系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一是持续将扫黑除恶工作作为村级工作重点,加强法律法规宣讲工作,重点宣传“常态化扫黑除恶十件事”,提高了群众知晓率。二是由村第一书记、党支部书记、包联干部定期开展入户走访,持续做好重点群众土地政策宣传和思想引导工作;网格员及时了解网格动态,深入田间地头、群众家中走访宣传,做好群众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定期在村委会会议上分析研判,确保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一是通过村“两委”班子换届,将素质高、主动性强的支委成员选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二是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州级组织的“三员”培训班,选派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参加县委组织部开展的村(社区)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通过培训学习,有效提升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履职能力。三是严格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作用,参与“四议两公开”各个环节,在会议上进行表态,在公示的报告上进行审签。
7.拉罕诺尔村党支部:规范村集体“三资”管理,助力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一是村党支部书记、财务人员积极参加乡政府组织的学习培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规范资金支付、会计档案有关工作。资金支付时党支部书记对合同、票据以及会议记录等资料严格审核把关,资料不齐全、不规范的,一律不予支付。二是按照财务管理要求,将2018-2021年村集体经济应收承包费109.11万元,全部逐笔录入太阳农村经济信息化管理系统。同时,定期对签订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梳理,对集体经济应收账款及时与乡农经站对接联系,进行挂账处理。三是完成2019年以来村集体收入收款收据整理收集工作。村财务人员与乡农经站相互协作配合,进一步强化对村财务管理情况监管,凡集体收入进账必须开具正规收款收据,并将相关凭证报农经站进行账务处理。
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一是摸清村委会闲置的土地、林地、房屋等集体资产,明晰产权,将闲置资源科学进行整合,通过对外承包的方式,增加村集体收入。二是加强村级债权清理,明确责任人、责任时限,对历年来应收未收款项力争“颗粒归仓”。三是依托“西海桃花”3A景区的区域优势、自然优势和特色产业优势,积极谋划和开发各类旅游资源,科学精准申报项目,通过发展旅游不断提升村集体经济增长,“西海桃花”总体规划和详细性规划全部设计完毕,为发展乡村旅游、增长村集体经济奠定基础。
规范签订项目合同。一是严格落实才坎诺尔乡党委下发《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工作要求,对涉及重大项目、合同签订等重要工作,按照程序提交乡党委和腾格斯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进行审议把关,确保重大项目、合同签订流程规范有序。二是对2019年以来签订的合同,由腾格斯律师事务所进行审核,目前2020年、2021年村委会与桃溪种植专业合作社签订的帮扶资金借款合同和扶贫发展资金使用收益协议书已与当事人重新签订,并将原合同废止。三是发挥驻村工作队州中级人民法院人才专业优势,对涉及村集体经济、群众利益的合同,在法律法规层面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在发生诉讼时能够运用法律“武器”维护集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