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博湖县委召开第一轮巡察整改工作座谈会

    发布日期:2022-06-24信息来源:博湖县纪委监委浏览次数:0

    6月24日,十届博湖县委第一轮巡察整改工作座谈会召开,会议主要就如何高质效开展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座谈。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杨疆燕同志,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王伟平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第一轮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县纪委监委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县委巡察办(组)人员及县直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十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和十届县委第一轮巡察整改评估情况。县林业局、县总工会、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财政局及县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就如何高质量开展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讨论交流。讨论提出,在巡察队伍建设方面,要加强对被巡察单位行业系统政策和业务的学习培训;在联系群众方面,巡察组要经常深入到群众中,多发现群众反映的热难点问题;在财务管理方面,被巡察单位财务人员要加强财经法规的学习、完善内控制度等。各类建议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务实管用。

    会议指出,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把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不断强化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要坚持革故鼎新,主动对标中央、自治区和自治州巡视巡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在推进巡视巡察整改落实上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提升整改实效,确保真整改、实整改。三是要立足实际见实效,从对党忠诚的高度,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在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上集中发力,切实把整改过程转化为解决问题、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

    会议强调,巡察监督要取得实效,必须强化整改落实、举一反三。从发现、整改,到再发现、再整改,始终保持政治巡察的严肃认真态度,形成“两个责任”一体落实的良性互动局面。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扛起整改政治责任。强化整改落实、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是中央巡视巡察深化发展的工作重点,必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巡察整改是政治任务、是落实“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是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更是衡量“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整改不落实,就是对人民不负责。被巡察单位要将整改工作当作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严肃对待,要把巡察反馈意见作为一面镜子,时时参照比对,时时自警自省,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感。二是强化担当尽责,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被巡察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新部署新要求,探索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整改机制。在3个月的集中整改期内,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扛起整改主体责任、推动问题解决。整改过程中要健全完善制度,深化系统治理。集中整改期后至少每半年研究1次后续整改工作,推动解决行业领域的深层次问题,把巡视巡察成果落实、落细、落到位。三是突出重点,推进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常态化。县委巡察工作要在整改日常监督方面探索新举措新办法,坚持县级分管领导参加巡察反馈机制,持续释放“整改从反馈开始,反馈从问题抓起”的强烈信号,从反馈当天开始全方位督促各单位整改,清晰责任分工,增强整改外部推力。四是举一反三,一体推进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被巡察单位要以管长远、见长效为着眼点,把解决共性问题、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相结合,坚持把各级督查发现的问题和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集成整改、一体整改。同时做到精准把握政策,科学处置问题。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真正做到既纠正问题,又在法律政策框架内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研究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既能把每一个问题立行立改,又能将同一类问题理清肃查;既能解决好问题,又能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要注重由“点的整改”到“面的提升”,做到整改一个,触及一类,消除一片。

    通过对第一轮6个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情况的督查评估,博湖县委巡察工作切实做到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日常监督责任、巡察办统筹督办责任一体落实、工作一体推进,初步形成职责清晰、贯通有力、运行高效的整改工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