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博湖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至12月,十届博湖县委第一轮巡察对县妇联党组、县团委党支部、县总工会党组、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1年12月26日-12月29日,县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2022年4月以来,被巡察党组织陆续报送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根据巡察公开有关要求,现将被巡察部门(单位)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公布如下。
1.县团委党支部:充分发挥团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共青团事业蓬勃发展
强化理论学习,积极发挥青少年思想引领作用。一是强化理论学习,以每月主题团日为载体,发动全县团员青年深入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4次;二是充分利用自治区团校各类培训班和博湖县团干部“岗位大练兵 能力大提升”活动等契机,组织全县团干部、少先队辅导员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等共青团业务知识的学习交流。
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团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一是加大对团建业务研究频次。主要领导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先后召开8次班子会议及党员大会专门研究团建业务工作;二是强化监督指导。加强与基层团组织的有效沟通,促进党建带团建,持续推进基层团组织工作有效落实。领导干部先后2次深入基层团组织对工作进行帮扶指导督促,切实提升基层团组织工作业务能力。
强化激励引导,全面发挥青年讲师团模范作用。一是组建宣讲队伍。在全县团组织中积极发现、选拔、培养16名政治坚定的优秀青年讲师建立“青年讲师团”;二是实施集中宣讲机制。常态化深入基层、走进青年,采取“微党课”、案例教学、视频教学等生动鲜活、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面对面、互动性的宣讲交流8场次、覆盖200余人次。
2.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坚持新发展理念,共建共享综合服务平台
加强党组班子建设,积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一是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及《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征求意见稿)》制定《博湖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起草稿)》,监督下属企业开展各项工作;二是加大对社有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先后召开11次党组会议研究部署供销社各项工作,对参股企业2021年度经营情况及2022年计划经营方式通过会议商议并形成决议,督促企业及时做好年度审计工作。
增强政治意识,狠抓政策落实。一是结合自治区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要求,完成8个村级供销合作社的工商注册,通过开放办社、“村社共建”的方式为农服务功能方面不断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切实发挥综合服务功能;二是通过2021年争取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70万元,由领办的富农农机技术专业合作社为200户农户开展耕、种、收全程机械化服务。
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提高意识形态思想认识。一是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定期召开供销社党组会议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制定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将党中央、自治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意识形态相关工作要求列入学习计划,不断增强供销系统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
3.县总工会党组:认真履职尽责,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提高工作能力,加大指导监督力度。一是强化工会业务培训。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的业务培训,收集基层工会的意见和建议,对基层工会进行不定期培训指导,进一步提高基层工会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二是制定下发考核细则。制定下发《博湖县工会工作考核细则》,采取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及时总结掌握工作开展情况。
强化政策宣传,精准制定帮扶措施。一是全方位开展自查。深入困难职工家中了解困难情况,掌握困难职工群体规模、分布及就业收入等情况,完善困难职工档案,制定帮扶措施;二是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利用多种形式向困难职工开展党的方针政策宣传,教育困难职工要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增强靠前服务意识,严格规范审批程序。一是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会困难职工家庭和档案管理办法》列入业务学习计划,健全完善困难职工档案和脱困人员台账,落实帮扶联系人制度,明确包联责任人和精准帮扶工作计划;二是严格管理困难职工建档、脱困程序。对基层上报的困难职工建档、脱困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并上报党组会议集体研究。
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强化宣传引领,推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宣传教育。一是坚持把学习退役军人相关政策法规作为一项常态化任务,通过开展“大学习大研讨大改进”活动、周五政治理论等方式,进行政策法规学习;二是加强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培训,组织对县局、各乡镇服务站工作人员开展政策法规集中培训并进行业务能力测试,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选优配强队伍建设,不断激发新时代退役军人价值。一是每个乡镇级退役军人服务站组织5-10名具有一定号召力、感召力的优秀退役军人成立志愿服务队,让他们当好政策法规的宣传员、应急保障的服务员,助力乡村振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做好“兵支书”宣传力度,充分宣传8名“兵支书”在乡村振兴中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吸引更多的退役军人扎根基层建功农村。
压紧压实责任,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一是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重新修订《博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工作规则》责任清单;二是坚持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学习相结合,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
5.县妇联党组:强化组织凝聚力,不断彰显巾帼新风向
认真学习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批示精神。一是紧紧围绕今年重点工作,开展“颂党恩 传家风”家风家训巡展活动,以红色家书、经典传统家训和新时代最美家风引领广大家庭感党恩,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博湖各族家庭落地生根;二是利用“博湖女声”等微信公众号平台,及时转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等重要论述和《习近平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论述摘编》5次,不断强化理论武装。
加大学习力度,深入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工作。一是将学习贯彻《妇女权益保护法》、“两纲” “两癌”的最新内容纳入政治理论学习和“大学习大研讨大改进”活动。今年2月联合县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在本布图镇卫生院完成375名妇女的“两癌”筛查工作;二是加大与县委党校、县技工学校的沟通,举办培训班共11场次,学员达550余人次,通过开展“建设法治巴州巾帼在行动”三八维权月活动,向群众宣传《妇女权益保护法》、“两纲” “两癌”等相关内容,共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
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一是启动“巾帼心向党喜迎二十大”暨“永远跟党走”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走进村(社区)、走进农家、走进学校等方式,普及妇女维权、家庭教育、民法典等知识;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走访调研计划,对工作进展较慢的乡(镇)、村(社区)蹲点调研指导,破难行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6. 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严格落实上级部署安排,抓好林业生态环境保护
强化思想认识,注重学用结合。一是完善党组议事规则,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和党建召集人制度,执行好“党校到支部”工作制度,每月将党建工作纳入党组会议议题及时研究安排党建工作;二是按时开展中心组学习,把理论学习同业务工作相结合,重点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上级党委安排的重点工作纳入政治理论、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
完善法制审核程序,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一是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组织9名人员参加执法培训,取得执法证人员8名;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审核监督职责,做到规范执法,完善2018年—2020年行政主要负责人未签字审批的行政执法案卷。
提升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一是加强党员思想教育,提高党员队伍素质,目前开展集中学习12场次,举办“大学习大研讨大改进”活动5场次;二是严格落实党员“双报到双服务”制度,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强化党员先锋示范岗作用,明确职责分工,组织参加志愿服务活动7次,签订承诺书2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