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届博湖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22-05-18信息来源:博湖县纪委监委浏览次数:0

    5月18日,十届博湖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上级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文件、讲话精神,专题听取十届县委第二轮各巡察组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和十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审议了十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方案和动员部署培训会方案。县委书记肖牛同志主持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杨疆燕;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伟平;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组)相关同志参加会议。会议主要听取了本轮各巡察组常规巡察7个被巡察单位(县委老干部局,县委党校,县科学技术协会,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才坎诺尔乡才坎诺尔村、莫盖图村、拉罕诺尔村、哈尔尼敦村)的情况汇报,领导小组对各组报告进行逐一审议,对被巡察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问题线索提出了初步处理意见。同时,为加强巡察成果运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分别听取了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关于十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和巡察整改评估情况报告。会议还对十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方案进行了审议,对下一阶段巡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刻理解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重大意义。要一以贯之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准确把握新时代赋予巡察工作的责任、使命和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增强做好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坚持重心下沉,聚焦群众反映最忧最急最盼的问题开展“以巡促治”,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通过推动解决群众关切的“小问题”赢得民心所向的“大政治”,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

    会议要求,要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真改实改的实际效果践行“两个维护”。一是抓好整改落实。各巡察组要与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提前当面沟通有关情况,充分听取意见建议,把实事求是、精准监督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其认账领账、心服口服,确保反馈意见经得起时间和实践检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要带队参加巡察反馈,进一步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责任。二是及时报告整改进展情况。巡察反馈后,被巡察党组织要向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报送整改工作方案、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并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抄送县委巡察办;集中整改期后,被巡察党组织每6个月向纪检监察机关报送后续整改情况报告,同时抄送组织部门、巡察机构。三是严格审核把关整改公开稿。被巡察党组织承担巡察整改公开工作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负责审核把关整改公开稿,严格落实合法合规性审查、失泄密风险把关和舆情预警监测处置责任,推动巡察整改责任落地生根。

    会议强调,要做实做细巡察整改监督,推动解决相关领域深层次问题。一要加强日常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派员参加巡察反馈会议,指导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列席指导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加强日常监督,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要强化跟踪督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二要及时办理巡察移交建议。有关职能部门对巡察机构移交的建议,要结合职责牵头或协助有关部门加强调查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三要推动解决共性问题。有关主管部门要对巡察机构通报的专题报告或行业领域普遍性、系统性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加强日常监督,完善制度机制,深化系统治理,推动解决相关行业领域的深层次问题。四要强化跟踪督促巡察整改情况。巡察机构要跟踪了解每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问题线索处置、移交建议办理等情况,加强汇总分析,及时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巡察机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全面把握巡察工作大局,统筹安排反馈整改、移交、日常监督、公开、汇总报告等工作,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协同高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