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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湖县纪委“清单式”监督为乡村振兴护航

    发布日期:2022-08-18信息来源:博湖县融媒体中心浏览次数:0

    为保障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博湖县纪委监委聚焦监督首责,把乡村振兴相关产业项目作为监督重中之重,推行“清单式”监督,做到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在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全力护航乡村振兴稳步推进。

    完善顶层设计,压实“责任链”。成立乡村振兴专项监督领导小组,下设专项监督办公室,履行综合协调、统筹谋划、督促推动、汇总报告等职责,到目前已召开领导小组会议1次,主要领导听取汇报3次;建立乡村振兴定点包联机制,25名县级干部全覆盖包联6个乡镇25个行政村,每月进行实地指导调度;下发1期工作提示,督促10个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各自职能职责深入走访调研,切实担当起对相关政策落实、项目推进的第一责任。

    制定方案清单,划好“责任田”。制发《关于博湖县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的实施方案》,细化常态化具体化开展专项监督路径和方法,明确监督聚焦的6项重点内容和6条方式路径。同时依据实施方案,推行“清单式”监督制度,围绕主体责任、工作机制、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巩固成效5个方面建立19项专项监督清单,做到职责明晰、责任明确,实现履责一单清、监督一账明。

    整合监督力量,高举“惩戒尺”。整合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力量,建立领导班子包联指导、部室联系服务、乡镇纪委直接监督、村社区三员密切配合的监督模式,组建“1个班子成员+1个纪检监察室+1个乡镇纪委”的监督组,采取专题调研、交叉监督、走访座谈等方式,深入了解村(社区)乡村振兴入户项目建设、集体“三资”等情况,对执行清单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坚决纠正,督促整改。截至目前,共开展专题调研2次,监督检查4轮次,发现问题线索35个,主动约谈8人次,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1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