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后,请尽快组织人员成立初核组进行初核,这些问题线索不仅要尽快查清,更要保证案件的质量,案管室要全程跟踪,督促办理,同时做好安全监管……”近日,博湖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在问题线索排查会上对案件查办提出明确要求。
今年以来,博湖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案件质量和执纪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充分发挥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能作用,努力开创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新局面。
集中统一管理问题线索。实行问题线索归口受理,建立问题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台帐详细登记被反映人、反映主要问题、办理进展等情况,并动态更新。对涉及巡视巡察移交、“三资”管理、合作社领域、涉粮领域等问题线索,单独建立专项台账,实行“清单化”精准管理,并适时进行统计分析,印发问题线索办理情况通报。
扎实做好统计分析工作。每月对立案、结案数据认真审核把关,严格按照填报规范录入案件监督管理系统,按时汇总上报,确保数据无误。每季度就全县执纪审查调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建议,为上级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坚持“一案一书三报告”制度,督促承办部门加强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剖析和研究,发挥执纪审查调查的治本功能。
确保审查调查场所安全。严格落实执纪审查安全制度,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办案,违反办案纪律就是违反政治纪律”和“100-1=0”的理念,严格督促审查组将安全责任细化到人,“走读式”谈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严格履行报批、备案程序,加强安全监控,确保执纪审查工作依纪依规、安全文明开展。不定期对谈话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做好安全防护,防止出现安全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