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博湖县召开十届县委巡察工作“书记专题会”第四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2-02-23信息来源:巴州纪委监委浏览次数:0

    2月23日上午,博湖县委书记肖牛主持召开十届县委巡察工作“书记专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上级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文件、讲话精神,审议十届县委第二轮巡察工作方案和十届县委巡察工作会议暨县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培训会方案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主要职责,并就下一步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书记专题会”成员,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县委组织部相关人员参加。

     会议指出,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社会大局。准确把握“国之大者”要求,对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心中有数,对“十四五”规划等确定的重大政策措施了然于胸,真正把党中央的大政方针学深悟透,把巡察工作放到党和国家事业全局、自治区、自治州和本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研究思考谋划,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在新时代历史方位中找准定位,明确职责任务、方向重点,切实增强监督的自觉性、精准性,充分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会议指出,要坚持全面总结,深化创新发展。新一届巡察工作必须把握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要全面总结上一届党委巡察工作的经验做法,深入分析查找影响制约本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矛盾、突出问题、薄弱环节,特别是要结合自治区、自治州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巡察工作指导督导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提出具体改进措施,明确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找准新一届党委巡察工作的深化点、着力点、关键点。同时,要坚持守正创新,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决策部署和自治区、自治州党委的工作要求,从方式方法、制度机制等方面拿出切实可行的创新举措,推动巡察工作更加科学、更加规范、更加有效。

    会议要求,要坚持常态整改,持续压实责任。结合巡察工作实际,探索完善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的有效方式,严肃认真反馈,推动党委(党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督促坚持从本级、本人改起,坚决防止以简单问责下级代替整改,防止以问责代替负责,做好换届后整改工作交接,坚决防止“新官不理旧账、旧官一走了之”。持续落实县委、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参加县直部门单位巡察反馈会,对县直各部门单位巡察反馈意见呈送县委、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和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相关部室,促进深化标本兼治。对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走过场、不到位的由党委书记或分管领导直接约谈党组织负责人,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

    会议强调,要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成果运用。梳理每轮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向有关方面通报,推动举一反三、开展专项治理,将行业领域系统问题移交相关职能部门研究推动解决。要进一步突出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对反复出现的问题,注重从制度机制上分析原因、研究政策推动把解决共性问题、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深化改革结合起来,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提高治理能力、完善治理体系,切实做到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