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届博湖县委第一轮巡察进驻动员会召开

    发布日期:2021-10-27信息来源:巴州纪委监委浏览次数:0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10月27日,十届县委第一轮巡察三个巡察组分别进驻县供销社、县总工会、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召开动员会。

    巡察组组长在动员会上对十届县委巡察工作“书记专题会”第二次会议和十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进行传达学习并做动员讲话,进一步明确了巡察的要求、内容和方式。被巡察党组负责人分别了表态发言。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被巡察党组织分管县领导参加动员会,并就本轮巡察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巡察作为党之利器、国之利器,其利剑作用,日益彰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大作用,为实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保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巡视工作方针,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进一步把握好政治巡察的定位和重点,更加精准客观发现和推动解决问题,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利剑作用,促进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要求,要把握重点任务,忠诚履职尽责推动巡察高质量发展,始终以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感,正确履行神圣使命,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进一步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进一步强化政治功能、打造坚强战斗堡垒,坚持从政治上看问题,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会议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自觉接受监督,配合做好工作,要真实准确地向巡察组提供相关材料,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全力协助巡察组做好个别谈话、座谈走访、调阅资料、信访接待和舆情处置等工作。要积极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对巡察组需要配合事项积极主动地做好衔接安排,不误导、不干扰巡察工作,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和反馈的意见,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

    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反映问题,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开通以下信访渠道:

    第一巡察组:

    巡察组驻地:博湖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四楼412室

    举报电话:0996-6622166,15109965126(巡察组受理电话时间:10:00至20:00)

    网络联系群众邮箱:BHXWDYXCZ2020@163.com(受理信访日期截止2021年11月16日)

    联系群众信箱:分别设在博湖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办公楼门口、博湖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门面房、查干诺尔乡供销社、本布图镇供销社、乌兰再格森乡供销社。

    第二巡察组:

    巡察组驻地:博湖县委党校综合楼212室

    联系群众电话:0996-6621032,13345458895(巡察组受理电话时间:10:00至20:00)

    联系群众邮政信箱:博湖县委巡察办信箱(博湖县委巡察办收)

    邮政编码:841400

    网络联系群众邮箱:BHXWDEXCZ2019@163.com(受理信访日期截止2021年11月11日)

    联系群众信箱:分别设在博湖县委党校综合楼门口、博湖镇政府大门口、博湖镇芦花社区门口,共3处。

    第三巡察组:

    巡察组驻地:县林业和草原局三楼305室

    联系群众电话:0996—6621511,13199726999(巡察组受理电话时间:10:00至20:00)

    网络联系群众邮箱:BHXWDSXCZ2020@163.com(受理信访日期截止2021年11月16日)

    联系群众信箱:分别设在县林业和草原局大门口、本布图镇政府大门口;查干诺尔乡政府大门口;才坎诺尔乡政府大门口;乌兰再格森乡政府大门口;塔温觉肯乡政府大门口;博斯腾湖乡政府大门口;博湖镇政府大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