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2021年3月24日至3月26日,县委三个巡察组向第十一轮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传达县委巡察工作“五人小组”会议精神,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第十一轮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表态发言。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 2020年9月30日至12月28日,县委三个巡察组对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医疗保障局等3个县直单位开展了常规巡察,对塔温觉肯乡塔温觉肯村、科克莫敦村、哈尔恩根村、东大罕村、克日木哈尔村、敖瓦特村,查干诺尔乡敦都布呼村、乌腾郭楞村、查干诺尔村等9个行政村开展了“回头看”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受理信访、调阅资料、下沉了解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县委“五人小组”报告了有关情况。
巡察中,巡察组发现的主要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跟进学、深入学不够,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还存在短板;落实总目标意识有所放松,应对突发警情处置实战能力不强;村集体资产管理有漏洞,服务群众用心用情用力不够;落实党建工作不精细,“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谨,“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有欠缺。
县委各巡察组有关负责同志提出了四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及习近平关于新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二是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本领。三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四是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集体资产和财务监督制度。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指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是政治任务,是落实“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是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更是衡量“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被巡察党组织要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把巡察反馈意见作为一面镜子,时时参照比对、时时自警自省,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二要明确目标任务,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要切实肩负起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整改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及时限。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成效负总责,对整改质量严格把关。三要要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巡察整改提升。要把整改落地见效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对巡察整改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派驻纪检组或乡纪委要持续做好整改工作的日常监督,县委巡察办(组)也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第十一轮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分别表示,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上级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上来,全力落实巡察工作要求。把巡察整改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重大的政治责任,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以对党忠诚、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指出的不足,提出的建议,诚恳接受、主动认领,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把整改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维护稳定、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以扎实有效的行动,真正做到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