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部署,2020年7月17日至20日,县委3个巡察组分别向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党委等6个单位党组织反馈巡察“回头看”情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等出席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县委巡察组组长反馈巡视情况,被巡察单位党组(党委)书记作表态讲话。巡察组发现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现对巡察反馈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党委
博湖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党委围绕巡察问题落实整改责任,能够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落实教育惠民政策、巩固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党员干部职工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落实教育新发展理念有偏差,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措施不够不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每课三分钟”精品课件少,效果不明显;教师队伍动态管理考评机制不完善,职称评聘激励导向作用发挥不充分;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重点领域监管不严,廉洁风险防控体系有漏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有发生;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整改落实仍需持续用力。
县农业农村局党委
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全力以赴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在优化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全面深化农村各项改革,在推进全县农村经济发展、农牧民增收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委履行职能作用不明显,农牧民增收后劲不足;围绕“一村一品”“一户一策”推进贫困村脱贫后农业产业持续发展系统研究、主动谋划不够,特色突出、品质优良的拳头产品匮乏;农业专业人才队伍匮乏,乡村振兴人才支撑不够;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标准不高,培训效果不明显;党委抓党建的主责意识不够,“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依然存在;局纪委聚焦主责主业不够,日常监督管理缺位;巡察整改成效需进一步加强。
县人民医院党委
聚焦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改善群众就医环境,取得了一定成效。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班子创新意识不强,抓班子带队伍不够有力,推进医改工作力度不够;聚焦主职主业意识不强,医疗水平提升缓慢,服务能力与群众期盼有差距;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缺乏规划与前瞻性,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技术规范落实不到位;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存在廉洁风险;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力,“党费日+报告”学习效果不明明显;上次巡察整改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整改落实仍需持续用力。
县民政局党组(县民政局、县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党支部)
博湖县民政局党组围绕巡察问题落实整改责任,能够积极适应民政工作新常态,民政事业有了新的发展,在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筑牢民生底线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党员干部职工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仍有差距,执行上级重要工作安排不够有力,结合实际抓落实不够到位;执行国家惠民生政策有偏差,低保审核把关尚有欠缺,民生资金审批不规范,财政专项扶助资金监管有漏洞;管党治党不够严格,党建工作落实有差距,部分党员干部作风不实不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有发生;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未压实,部分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县财政局党组
聚集新疆工作总目标,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对标对表县委巡察组反馈问题,主动认领、有序整改,建立健全财政管理协调机制,着力提升财政风险防控能力,在推进民生事业和财权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组统揽全局能力不足,没有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学习型的集体尚未真正形成,政治理论学习缺乏“深”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欠缺,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培育壮大集体经济力度不够,立足财政“聚财生财”举措不多;干部作风不实,科室之间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措施不健全,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思想树的不牢;履行会计监督职能弱化,对各单位收支情况监管缺位,重审批、轻监管。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工作大局,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党员干部职工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落实惠民政策有偏差,谋划就业发展缺乏前瞻性,技能培训效果不明显,带动农牧民增收增益有差距;“应保尽保”工作落实不够到位,全民参保覆盖面略有不足;欠薪预警和联合惩戒机制执行用力不够,法制宣传不深入,落实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维权有欠缺;管党治党不够严格,部分党员干部责任心不强、履职尽责不到位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议事决策机制执行不严谨,公益性岗位监管不够有力,财务管理不规范;上次巡察反馈整改问题仍需持续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