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届博湖县委第十轮巡察完成反馈

    发布日期:2024-11-26信息来源:博湖县委巡察办浏览次数:0

    根据博湖县委统一安排部署,十届博湖县委第十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本轮巡察反馈采取提级通报和巡察组“一对一”反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近日,3个巡察组分别向本轮常规巡察的6个县直部门单位与3个村进行了反馈。会议传达学习了党中央有关巡视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相关内容,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指出,自上次巡察以来,被巡察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统筹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反馈严肃指出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问题。有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推动理论武装落实落细还有差距;有的用新思想引领推动民政工作存在不足,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有差距;有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乡村振兴战略有差距,促进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有短板;有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持续用力不够,意识形态领域、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有的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还有差距,基层组织政治功能发挥不够充分等。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担当尽责抓好整改的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锲而不舍纠治“四风”,坚决防范廉洁风险,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被巡察党组织书记是主要负责人,要带好班子、管好队伍、作好表率,其他班子成员要自觉接受党组织领导,讲规矩、守纪律,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抓好整改工作,确保见人、见事、见行动、见规矩、见效果,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整改工作全过程,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反馈要求,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门要把督促整改作为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有力抓手,全面监督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任务,派员参加巡察反馈会议,指导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列席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并对被巡察党组织报送的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报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以及后续整改情况报告进行审核把关,督促做好整改工作。

    被巡察党组织分管(包联)县领导、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机要保密局等有关同志参加巡察反馈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