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届县委第十轮巡察问题线索及意见建议移交会召开

    发布日期:2024-11-20信息来源:博湖县委巡察办浏览次数:0

    11月19日,十届县委第十轮巡察问题线索及意见建议移交会召开,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副主任、监委代主任段诗鹏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巡察组面对面向县纪委监委移交了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向县委组织部、乌兰再格森镇党委、县农业农村局和县水利局移交了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整改政治责任。问题线索及意见建议移交目的是加强巡察机构与其他职能部门间的高效联动,压紧压实问题线索处置和意见建议办理责任,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自觉,把移交问题和线索办理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强化“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的意识,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会议要求,要贯通监督机制,确保巡察整改质效。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全面监督,认真处置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县委巡察办反馈处置进展情况。县委组织部要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把巡察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县委巡察办要发挥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分析作用,跟进梳理每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问题线索处置、移交建议办理等情况,推动形成巡察整改监督闭环。

    会议强调,要拓展成果运用,不断深化标本兼治。纪检监察机关对纸面整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对问题突出领域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治理。有关部门对巡察移交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要认真分析研判,举一反三,查找制度漏洞,开展自查自纠,督促被巡察党组织以巡察反馈的问题为警示,标本兼治推动问题整改,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