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届博湖县委第十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

    发布日期:2024-08-19信息来源:博湖县委巡察办浏览次数:0

    8月19日,十届博湖县委第十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县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上级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切实发挥政治巡察利剑作用,不断推动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王广哲、王伟平、郑留闯参加会议。段诗鹏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章节,宣布了十届县委第十轮巡察组长、副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宣读了《十届博湖县委第十轮巡察工作方案》。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锚定方向高质量开展巡察工作。坚持党对巡视巡察工作的全面领导,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旗帜鲜明承担起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责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盯权力和责任,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聚焦党中央大政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落实情况,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自觉把聚焦点、着力点放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上,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会议强调,要抓牢关键环节,深化落实政治巡察各项要求。紧盯四个聚焦监督重点,深入查找被巡察党组织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履行职能责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解决民生诉求等方面的问题,重点盯住关键少数以及权力集中、资金密集、攸关民生的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关键环节,把影响和制约被巡察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找出来,把涉及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问题找出来,把群众关切的急难愁盼问题找出来。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各县级领导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听取分管部门单位和包联乡镇、村(社区)巡察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在巡察整改中遇到的复杂问题;被巡察党组织要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将具体问题明确到具体人员,建立健全巡察整改常态长效机制;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持续跟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精准问责,倒逼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开展好第十轮巡察任务。被巡察党组织要主动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客观真实地提供情况、反映问题,共同完成好县委交付的巡察任务。县委巡察办要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协作,形成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积极协助,财政、审计和其他有关职能部门配合支持的良好工作局面;要加强巡察队伍自身建设,组织开展政治学习、党纪学习、业务培训,有效提升巡察干部的政治站位、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要强化对巡察干部的监督和制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守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等六大纪律规定,坚决防治灯下黑。本轮巡察设立3个巡察组,对6个县直部门单位和3个村开展常规巡察。同时,根据自治州党委统一部署,对涉民生领域部门县民政局(残联)开展州县上下联动系统巡察。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被巡察党组织的分管县领导,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县纪委监委相关部室、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负责人,专项检查组相关人员,县委巡察办、第十轮巡察组全体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