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届博湖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十三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4-08-08信息来源:博湖县委巡察办浏览次数:0

    8月8日,十届博湖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县委书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华主持会议并讲话。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宣传部、机要保密局相关同志,部分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县委巡察办(组)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巡察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了十届县委第九轮巡察工作情况、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情况反映、相关领域专项检查情况以及部分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审议了新一轮巡察工作方案,并对下一阶段巡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明确了政治巡视的定位,强调巡视工作的根本任务是“两个维护”。做好新征程巡察工作,要坚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监督重点,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聚焦政治忠诚、政治安全、政治责任、政治立场和党内政治生活等方面加强监督,及时发现、推动解决“七个有之”问题,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把精准发现问题作为首要职责,坚持不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

    会议要求,要自觉落实责任,推动问题真改实改,被巡察党组织书记要对整改工作负首责、负总责、亲自抓,认真组织研究整改方案,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把巡察整改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推动落实职责范围内的整改任务,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各巡察组要加强协调配合,增强巡察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十届县委巡察以来发现的党组织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有欠缺、需长期整改的任务没有做到紧盯不放等方面的问题,要适时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检查整改落实情况,推动形成“发现、整改,再发现、再整改”的工作闭环,做到一体整改,一体落实,实现整改任务清仓见底。

    会议强调,要拓展成果运用,不断深化标本兼治,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研究巡察移交有关事项,推进巡察移交与归口办理高效对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巡察办要强化联动配合,落实好巡察整改评估机制、问责机制,对整改情况进行实地督查评估,对发现的突出问题,督促被巡察党组织限期整改,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整改职责、“新官不理旧账”和整改不力的,约谈压责,持续释放巡察不是“一巡了之”、整改不是“一报了之”的强烈信号,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