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届博湖县委召开第十一次巡察工作“书记专题会”

    发布日期:2023-09-28信息来源:博湖县纪委监委浏览次数:0

    9月28日,博湖县召开十届县委巡察工作“书记专题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主要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巡察工作相关报告,审议了十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工作方案、动员部署培训会方案,并对下一步巡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县委书记李华主持会议并讲话,“书记专题会”成员,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相关人员参会。

    会议指出,十届县委第七轮巡察工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基层组织建设专项巡察“四个聚焦”监督重点,重点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政治责任、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和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深入基层、直面问题、精准发力,持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提升基层党组织治理效能,把基层党组织锻造的更加坚强有力。

    会议强调,我们要始终围绕中心大局“问诊把脉”,找准职能定位,着力提升巡察质效。要始终牢记巡察工作的政治功能,把巡察的聚焦点、着力点放在“两个确立”和“两个维护”上,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自治州及县委工作安排不折不扣落地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关键少数”、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单位职能职责,从政治层面分析业务问题,从业务问题查找政治偏差,坚决防止政治监督表面化、形式化,始终保持巡察的权威性、震慑力、推动力。

    会议指出,要坚持原则敢担当,始终以对县委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责任担当,真发现问题、发现真问题,防止出现“巡而不深、察而不透,雨过地皮干”的问题。巡察办要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持续铸强巡察“利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对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把规范化建设作为提升巡察工作质效的“靶心”,完善制度机制、加强指导督导、强化队伍建设,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树牢法治思维、制度意识、程序意识,有力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开展。

    会议强调,要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推进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牢牢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进一步全面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督促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 “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强化全周期管理理念,通过督办函、工作提示、建议书等方式,加强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分析,形成“建账、交账、对账、销账”闭环。要用好成果打好整改“持久战”。坚持以常态求长效,把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作为组织部门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监督管理的重要参考。进一步健全完善巡察整改评估机制,对整改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对上轮巡察整改情况进行评估,严肃追责问责,强化震慑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