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博湖县召开十届县委巡察工作“书记专题会”第八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3-05-11信息来源:博湖县纪委监委浏览次数:0

    5月10日,博湖县召开十届县委巡察工作“书记专题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巡视巡察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十届县委第五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和选人用人、意识形态、保密工作专项汇报,审议关于拟纳入博湖县委巡察组长库和人才库的人员名单、2023年新修定的巡察工作制度和十届县委第六轮巡察工作方案、动员部署培训会方案,并对下一步巡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县委书记李华主持会议并讲话,“书记专题会”成员,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相关人员参会。

    会议指出,十届第五轮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县委巡察工作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以对县委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紧盯“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围绕“四个聚焦”,有效发挥巡察监督“前哨”和“利剑”作用, 推动了党中央重要决策部署和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各项工作要求在博湖落地生根。

    会议强调,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做好十届县委第六轮巡察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县委巡察办、各巡察组要根据十届县委第六轮巡察工作方案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监督重点,精准发现问题,既要全覆盖,也要高质量。要始终把巡察作为检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树的牢不牢、从严管党治党措施硬不硬、责任担当强不强的试金石,始终把巡察监督作为推动博湖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高质量推动巡察工作向深发展。

    会议要求,各县级领导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听取被巡察单位整改工作进展,督促相关部门在整改过程中突出重点,明确任务、集中精力、一抓到底。纪检监察机关要形成联动合力,压紧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以日常监督检查为抓手,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跟踪督办,倒逼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