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县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安排部署,围绕各领域存在准入门槛高、办理事项多、流程复杂、耗时过长等企业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靶向攻坚、精准发力缓“痛点”、清“淤点”、通“堵点”、解“难点”,助力全县营商环境优化,博湖县纪委监委决定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责任担当方面
1.是否存在“走”的趟数不少但对企业困难不关心不上心。
2.是否存在担当精神不足,遇到矛盾绕着走,该办的工作、该解决的问题迟迟得不到办理和解决,企业诉求“石沉大海”。
3.是否存在落实工作、解决问题以“部门或自己”为中心,遇到矛盾各自为政,只讲部门利益、不顾全局利益,相互掣肘、推诿扯皮。
4.是否存在一招了之、对招商引进企业面临的困难和反映的问题不管不问,影响企业开工落地和生产经营。
(二)政策落实方面
5.是否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落实标准不一,自设门槛、拔高标准、增加条件、层层加码、重重设限,是否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审批“时限制”、材料“清单式”。
6.是否存在搞变通、做样子,“看似网上批、实则柜台办”,让企业和群众多出具证明、多提供材料,多花冤枉钱、多跑冤枉路、多受冤枉气等。
(三)工作作风方面
7.是否存在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以情代法和以言代政等违规违法问题。
8.是否存在简单粗暴、颐指气使,动辄以安全、维稳、环保等为名封门停业、拉闸断电。
9.是否存在打着“包联和服务企业”的幌子,“行”接受企业宴请、收受企业礼品礼金之实等问题。
10.是否存在利用项目选址、项目审批、工程验收以及审核惠企政策等职务便利,向企业介绍工程队、材料商和干预招投标以及吃拿卡要等问题。
二、整治时间:2023年2月起至12月底止。
三、举报方式
优化营商环境需要您的参与,如果您在办事或企业运转过程中遇到上述情形,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0996-6626555
来访地址:博湖县纪委监委信访室(211室)
网上举报:关注“清风博湖”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监督举报”选择“码上监督”进行举报。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进行监督举报,积极提供问题线索,博湖县纪委监委将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并及时受理,严肃查处相关问题,为广大群众、投资者、企业家营造办事创业顺心、便利、暖心的营商环境。
特此公告!
中共博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博湖县监察委员会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