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博湖县委统一安排部署,自2022年12月2日至12月26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新疆博斯腾湖旅游有限公司、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应急管理局开展常规巡察。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监督重点
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三个聚焦”要求,紧扣新疆博斯腾湖旅游有限公司、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应急管理局职能责任,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职责使命等情况;查找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了解党员干部担当尽责、廉洁用权、为民服务等情况,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了解新疆博斯腾湖旅游有限公司、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应急管理局党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等情况。充分发挥巡察政治监督作用,督促新疆博斯腾湖旅游有限公司、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应急管理局党组织和党员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信访受理范围
根据中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博湖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新疆博斯腾湖旅游有限公司、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应急管理局领导班子及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反映,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三、巡察组驻地及联系方式
县委第一巡察组驻地:新疆博斯腾湖旅游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办公室;
联系群众电话:15109965126,0996-6623121(巡察组受理电话时间:10:00至22:00);
网络联系群众电子邮箱:BHXWDYXCZ2020@163.com;
联系群众信箱:分别设在新疆博斯腾湖旅游有限公司、博湖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文物)局、博湖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乌兰再格森乡、才坎诺尔乡、博斯腾湖大河口景区、孔雀海滩景区,共7处。受理信访日期截止2022年12月26日。
县委第二巡察组驻地:博湖县综治中心办公楼211办公室;
联系群众电话:13899006501、0996-6622983(巡察组受理电话时间:10:00至22:00);
网络联系群众电子邮箱:BHXWDEXCZ2022@163.com;
联系群众信箱:分别设在博湖县综治中心办公楼门口,博湖镇、本布图镇、塔温觉肯乡、查干诺尔乡、才坎诺尔乡、乌兰再格森乡、博斯腾湖乡人民政府大门口,县农贸市场正门门口,县邮政分公司门口,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门口,县中通快递门口,共12处。受理信访日期截止2022年12月26日。
县委第三巡察组驻地:博湖县应急管理局三楼办公室301、302室;
联系群众电话:13199726999(巡察组受理电话时间:10:00至22:00);
网络联系群众电子邮箱:BHXWDSXCZ2022@163.com;
联系群众信箱:分别设在博湖镇、本布图镇、塔温觉肯乡、查干诺尔乡、才坎诺尔乡、乌兰再格森乡、博斯腾湖乡人民政府大门口,博湖县应急管理局大门口,共8处。受理信访日期截止2022年12月20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并对博湖县委巡察组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
博湖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