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自治州党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4月15日,自治州党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博湖县才坎诺尔乡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州党委第七巡察组组长作了动员讲话,才坎诺尔乡党委书记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州党委第七巡察组组长传达了十一届州党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介绍了巡察工作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方式方法,明确了巡察监督重点。会议强调,本轮巡察将突出政治责任,围绕“三个聚焦”全面开展政治体检,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在立足常规巡察基础上,通过“巡乡带村”“交叉巡察”推动才坎诺尔乡干部纪律作风不断好转,政治生态持续优化,不断提高服务群众和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才坎诺尔乡党政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巡察工作是帮助找差距、查问题、补短板、促落实的有效途径,自觉接受巡察监督,认真配合做好各项巡察工作。
博湖县才坎诺尔乡党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乡党政领导班子、村“两委”和党员干部将强化政治担当,提高政治站位,坚守政治立场,强化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党委巡察工作的各项要求上来,提高主动接受巡察、支持巡察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认真组织、周密安排,为巡察组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环境,提供必要条件,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州党委第七巡察组全体成员;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县纪委常委、巡察办主任;州党委第七交叉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博湖县委第一、三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才坎诺尔乡党政班子成员、各村第一书记、驻村管寺管委会主任、各村党支部书记,五办六中心主要负责人;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近三年离退休老干部、四老人员、群众代表等参加会议。
自治州党委第七巡察组将在博湖县才坎诺尔乡工作30天左右。巡察期间(4月15日—5月15日)设联系群众电话:19309964207;联系群众电子邮箱:bzdwxcb410@163.com;联系群众信箱分别设在巴州信访局联合办公楼1楼大厅窗外(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路42号)、才坎诺尔乡人民政府大门口(才坎诺尔乡人民路17号)、才坎诺尔村村委会大门口(才坎诺尔村二组191号)、哈尔尼敦村委会大门口(哈尔尼敦村一组2号)、拉罕诺尔村村委会大门口(拉罕诺尔村四组74号)、莫盖图村村委会大门口(莫盖图村一组139号),共 6处;联系群众邮政信箱:库尔勒市巴音东路60号信箱,自治州党委巡察办收。巡察组受理电话时间为:10:00—22:00。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自治州党委第七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博湖县才坎诺尔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方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