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届博湖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22-08-19信息来源:博湖县纪委监委浏览次数:0

    8月19日,十届博湖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召开,会议主要听取各巡察组十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及十届县委第二轮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审议了十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工作方案。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杨疆燕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伟平;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组)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上级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文件、讲话精神。听取了本轮各巡察组常规巡察6个被巡察党组织的情况汇报,领导小组成员对各组报告进行逐一审议,对被巡察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问题线索提出了初步处理意见。同时,为加强巡察成果运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分别听取了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督促十届县委第二轮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报告。会议还对十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会方案进行了审议,对下一阶段巡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县委第三轮巡察能够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围绕“三个聚焦”,突出监督重点,发现问题精准有力,巡察监督效能持续彰显。一是政治体检更加突出。各巡察组紧扣被巡察单位职责任务,着力检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方面存在的政治偏差,站在政治的高度分析研判问题,从政治责任的角度总结提炼问题,透过业务看政治,透过问题看责任,透过局部看整体,达到了政治体检的目的。二是监督重点更加聚焦。各巡察组紧扣被巡察单位职能职责和实际情况,围绕履职情况、作风建设情况、为民服务等情况,有的放矢开展巡察,主体责任不断压实,报告质量持续提升。三是发现问题更加精准。各巡察组围绕“三个聚焦”要求,精准发现了在落实新疆工作总目标、民生领域、疫情防控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线索,对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区分问题线索类别,做到了精准研判问题、精准报告问题。

    会议强调,要强化政治意识,在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内涵要求上“再深化”。巡察机构作为政治机关,必须要在讲政治上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围绕“十四五”开局起步及各项决策部署强化政治监督,坚决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要悟透精髓要义,坚决抓实政治监督,始终聚焦政治责任,体现再监督的要求,不能把巡察搞成一般业务检查、工作督查,要突出职责定位,坚决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县委巡察机构要把工作方针牢记于心、化之于行,作为践行初心使命的具体行动,作为谋划工作的基本遵循,不折不扣落实到实处。

            会议要求,要压实整改责任,做细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有力有序落实整改任务,坚持常态长效,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持续巩固提升,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要紧盯不放、久久为功,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以整改实际成效推动我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一要加强日常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派员参加巡察反馈会议,指导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列席指导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加强日常监督,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要强化跟踪督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二要推动解决共性问题。有关主管部门要对巡察机构通报的专题报告或行业领域普遍性、系统性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加强日常监督,完善制度机制,深化系统治理,推动解决相关行业领域的深层次问题。三要强化跟踪督促。巡察机构要跟踪了解每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问题线索处置、移交建议办理等情况,加强汇总分析,及时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巡察机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全面把握县委工作大局,统筹安排反馈整改、移交、日常监督、公开、汇总报告等工作,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协同高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