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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湖县:发挥“前哨”作用 精准嵌入派驻“探头”

    发布日期:2022-10-20信息来源:人民网浏览次数:0

    “目前发现你单位存在对自聘人员的教育管理制度不完善、签订合同不规范的问题,现对你单位限期整改……”近日,博湖县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组通过列席县人社局“三重一大”会议,对决策实施全程监督,发现问题立即提出、限期整改,对违规问题“说不”、对存疑事项“叫停”,使各单位各项重大决策置于“阳光”下。

    为充分发挥派驻机构“预警哨”作用,博湖县纪委监委紧盯“三重一大”各类监督事项,完善各项配套制度,从关键人、关键事、关键点入手,综合运用日常监督、参会监督、专项报备等监督检查手段,紧跟各单位重大事项决策部署,将监督“探头”延伸至一线端口,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各单位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工作动态。

    该县纪委监委为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定制度,规范各类事项调研提议、通报会商、专家咨询、决策评估、重大问题决议、跟踪评价等工作程序,健全配套保障制度,做到议事有规则、决策有依据、执行有标准。同时,做好“三重一大”决策民主公开,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服从多数与尊重少数、个别酝酿与会议决定、集体领导与分工合作、注重团结与坚持原则的关系,拓宽听取意见的渠道和途径,保证班子成员的意见真实表达。“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依据、决策结果按照相关规定,在适当范围内公开,自觉接受各界监督。

    “作为派驻机构,深入各部门单位对重大决策事项、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等进行‘零距离’监督是应尽之责,发现问题、加强整改、堵塞漏洞,让决策运行透明,让监督更有效。”该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王鲁萍说道。

    通过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落实,严把整改结果“回头看”,截至目前,博湖县纪委监委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列席驻在单位党委(党组)会议、现场监督等方式,监督“三重一大”事项30件,提出意见建议26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7个,真正做实做细派驻监督,提升监督质效。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日常+专项’监督模式,持续强化重大事项决策监督,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推动派驻监督从‘有形’向‘有效’转变。同时,对不主动接受监督或规避监督的,我们也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杜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