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单位存在农业专业合作社1.62万元为支付案件受理费,因未及时索要票据,亟需进行处理的问题......”,5月9日,博湖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对博湖镇进行2020年度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时,发现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博湖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将问题反馈至县审计局督促整改,并召开专题研究部署会,构建协同监督与审计监督双向监督机制,规范建立问题线索移送办理、审计项目商讨、重要信息互通等日常制度。在工作中,纪检监察机关把审计发现的问题纳入工作范围,对涉及民生、扶贫、重大项目等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出监察办优势,认真分析甄别、核查,优先研判、优先办理,实现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无缝对接”、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博湖县纪委监委发挥“监督的再监督”职责,采取“室组乡”联动监督模式,组成4个监督检查组,以预算编制执行、往来账清理、固定资产管理、专项资金为监督重点,快速发现问题推动整改,发现问题8条,其中立查立改问题6条,限期整改问题2条。
“我们将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强化问题导向和审计结果运用,分析研究找准症结,压实工作责任,细化整改措施,以钉钉子的精神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更好发挥审计的监督和保障作用”博湖县纪委监委党风室负责人说。下一步,博湖县纪委监委把审计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最大限度发挥审计监督在监督治理中的作用。(姚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