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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湖县:织密“组组联动”立体监督网,增强派驻合力

    发布日期:2022-08-28浏览次数:0

    近日,博湖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组与第二纪检监察组联合开展节前监督检查。通过查看超市、商店进出货台账、销售记录以及调取发票存根等方式,对是否存在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卡券、礼品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敲响节前警钟,杜绝“节日腐败”。 

    今年以来,博湖县纪委监委打破派驻纪检监察组各自作战的固有模式,积极探索实行“组组”联动协同机制,印发《博湖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组组联动实施办法(试行)》, 采取人员互动、优势互补、信息互通,着力实现监督力量攥指成拳、同向发力,监督效果互进互促、有效提升。自实施办法印发以来,该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针对涉及多部门多领域的问题,以协作方式及时汇总梳理、分析研判,形成问题分析专报,提出建议对策,推动主责部门集中力量实现“同题共答”,打好监督“组合拳”,进一步推动“四项监督”规范衔接、高效运行,达到“1+1>2”的效果。

    “以前在进行专项监督时,想与其他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协作联动,但缺乏明确依据,有的工作一直未能有效开展。‘组组联动’实施办法的出台为我们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加强了派驻机构之间的互动,让我们的工作方法、手段更丰富了。”第五纪检监察组负责人高兴地说道 。

    据了解,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具体工作过程中实行“三个联动”机制。一是监督联动,实行两名纪检监察组组长统筹规划,副组长、组员人员统一调配,对重点工作进行联合督导的工作模式。二是办案联动,对两组违纪违法案件实行一案一指定、一事一授权,组长指定组内成员组成审查调查组开展案件查办,同时确定案件主办人、协作办案人以及协作办案保密等一系列配套方案,集中力量开展问题线索处置、案件查办,切实提高办案速度和质量。三是审理联动,案件审查调查阶段结束后,组长指定不同人员通过集中阅卷、“互相找茬”等形式,查找案卷存在的问题,及时堵塞漏洞,不断提升派驻监督实效。

    “这种‘组合+交叉’模式,不仅盘活了派驻机构人员力量和工作资源,还在抱团聚力中促进了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能力素质的全面提升,执纪监督实效大幅度提升。”博湖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建立更紧密的片组协作机制,进一步在实战中历练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办案能力水平,打造全能型的派驻监督“尖兵”,不断提升派驻监督质效。(唐菊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