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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湖县:“一驻二督三探”,推动派驻监督发挥实效

    发布日期:2022-08-26信息来源:博湖好地方浏览次数:0

    派驻监督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之一,不仅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实现监督全覆盖的重要举措,也是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开展监督执纪工作的主要职能。为进一步提升派驻机构监督执纪工作质效,充分彰显“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切实发挥出监督“探头”作用。2022年以来,博湖县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州纪委监委《巴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轮驻监督实施办法(实行)》相关安排部署,不断优化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配备,强化基层纪检干部业务素质提升,以“驻”、“督”、“探”为抓手,切实保障派驻监督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一是发挥“驻”的作用。以“驻”的方式,强化“派”的权威和“驻”的震慑作用。常态化开展轮驻工作,靠前监督,抽选派驻纪检组“精兵强将”前往驻在单位,针对驻在单位行业特性和工作重点指定轮驻计划,有目标性的开展轮驻、常驻工作,系统性了解驻在单位各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全面掌握驻在单位当前存在问题和不足,深挖其内部潜藏的深层次问题,真正做到心中有数,操之有度,行之有方。

    二是发挥“督”的作用。充分发挥派驻监督职能作用,结合当前开展的“三资”管理、“一卡通”等各类专项监督工作,不断强化督查力度,及时督促驻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建立和完善服务、管理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工作格局,切实保障驻在单位有序、规范开展各项工作。

    三是发挥“探”的作用。始终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原则,切实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进一步加大对驻在单位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关注度,督促驻在单位党委(党组)切实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协助其不断提升运用“第一种形态”的能力。同时,重点针对群众反映的难点、痛点、堵点等问题开展分析研判和深挖扩线,认真查找“深层次”问题,从根源上切断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孕育温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