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博湖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责,三管齐下,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隐形变异问题,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及时提醒,打好廉洁“预防针”。在重要节日节点,依托微信公众平台、门户网站推送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提醒相关信息,常态化发送廉洁短信。组织开展家庭助廉座谈会,观看“家庭助廉”微电影,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赠送“清风扇”。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任前廉政测试的主要内容,严把干部提拔“入口关”。目前已发送廉洁短信4轮次1468条,召开家庭助廉座谈会45场次,赠送“清风扇”240余把,开展任前廉政测试2次99人。
通报典型,敲响廉洁“警示钟”。将中央、自治区、自治州纪委通报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纳入县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在全县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敲响警钟。完善警示教育机制,要求案发单位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对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实行一季度一通报,点名道姓曝光,不留情面,着力强化“不敢腐”的氛围。今年以来,提请县委中心组学习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5次,督促召开以案促改民主生活会2场次,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期4人。
强化督查,拧紧廉洁“安全阀”。开展“1+X”专项督查,联合县审计局、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发挥其部门职能作用,履行主体责任,检查和审计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辆使用、办公用房等情况。发挥“室组乡”联动作用,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到大型宾馆酒店、商场超市等场所持续开展明察暗访,着力发现并严肃查处违规公款吃喝、“一桌餐”、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今年以来共组织59个监督检查组开展监督检查117次,检查农家乐、商超、景点228个,检查部门单位3轮次,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他旭阳)